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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半点寒心 2015-03-22

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 银
(2010年11月3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全市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为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安排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办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赴青岛、扬州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参观学习了发达地区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考察学习之后,相关部门对我市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很好的实施意见。经汇报周市长同意后,这次会议上市政府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庆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庆阳市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希望大家按照文件要求和这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这里,我围绕做好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引导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坚持 “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推进税收管理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来讲,有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治税体系逐步健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从信息交换、税源管控、发票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对综合治税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全力支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源监控和组织收入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二是治税能力明显增强。各级财税部门深入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启动了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上线系统,扎实开展税收普查和专项稽查活动,税收征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利用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涉税信息不畅、税源不清、管控乏力和征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不断提升。去年,全市共实现税收30.76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通过综合治税新增的税收超过1亿元。特别是西峰区组织开展的打击偷、逃、抗、骗税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群众好评,当年新增自查申报纳税1359万元,收缴欠税4693万元。

  三是治税范围不断拓宽。针对税种不断增多的实际,进一步拓展税收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些征收难度较大的税种有了较快增长。2009年,全市企业所得税增长17.1%,个人所得税增长15.1%,印花税增长11.1%;房地产、交通运输、商贸服务、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共完成营业税3.42亿元,占全市营业税总量的89%。

  四是治税环境有所改善。各县区和财税部门坚持把税法宣传作为依法治税、综合治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讲解综合治税的内容,曝光涉税违法案件,广大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有所增强。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协税护税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税源税种管控和委托代征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治税环境。截止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共与16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书,去年共入库代征税款2138万元。

  近年来,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客观地讲,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社会综合治税是财税部门的事情,主动配合开展综合治税的责任意识不强,协作职能发挥不充分。少数基层税务机关对社会综合治税的依赖性过大,在税收征管和税收稽查上存在松劲情绪。二是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分析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制约了综合治税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个别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心,不及时向财税部门提供涉税信息;有的单位虽然提供了一些涉税信息,但不够规范和完整,时效性差,利用价值低。三是一些重点行业和新兴行业税收的管控还不够规范,一些零星分散税种的征管措施还不够完善,形成了税收征管盲区,造成了相当数额的税收流失。四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还不完全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全局意识不强,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按规定办事,私自减免非税收入,甚至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坐收坐支非税收入。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二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稳定的税收作支撑,以雄厚的财力作保障。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税源结构和征税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税源多样性、流动性、隐蔽性的特点更加明显,加上税收量大面广、零星分散、征管力量相对不足,仅仅依靠财税部门很难把应有的税收征管到位。必须通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协作,建立起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有效解决税收征管难题,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款流失,提高财政收入的总体质量和效率。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创新机制,拓展领域,大胆探索,挖掘潜力,力求认识上有新提升,工作上有新举措,实践上有新进展,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现新突破。

  第二个问题,推进体制创新,努力提升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水平

  这次会议印发的《庆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尽快在全市构建起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模式。在具体工作中,要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一个重点”,增强“三种意识”。

  明确“一个目标”,就是要明确财政增收“三步走”目标。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最终目的在于提升组织收入工作水平,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财政收入要实现“三步走”奋斗目标,即到“十一五”末达到54亿元,到“十二五”末迈上150亿元台阶,到“十三五”末突破500亿元大关。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始终把促进财政增收作为自身应尽的职责,积极配合在全市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共管、财税主办、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税、财税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现财政增收“三步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为了确保按期完成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任务,市上确定分四个阶段启动这项工作:第一阶段为筹划准备阶段,从10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主要做好制定方案、成立机构、细化责任等筹备工作。最近一段时间,在市财税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办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完成了这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第二阶段为信息平台建设阶段,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各涉税部门配合市政府信息办开展综合治税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建立起市、县、乡上下贯通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搭建信息平台。第三阶段为宣传培训阶段,从12月2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各县区政府和财税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市财政局和市政府信息办共同组织对涉税部门信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信息采集人员全面掌握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录入要求和软件操作流程,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第四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全市社会综合治税正式启动运行,步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突出信息化建设这个重点。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信息采集是基础,信息处理是关键,信息利用是目的。为了提升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水平,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信息办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非税局配合,依托现有的庆阳市政务专网,建立覆盖市、县、乡各个涉税系统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核拨了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这项工作。市政府信息办和各财税部门要结合前段时间赴青岛、扬州等地考察学习的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尽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发我市综合治税信息交换管理软件,建立起“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确保12月20日前建成全市统一的涉税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各县区、各涉税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涉税信息库建设,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专抓这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熟悉业务、操作熟练的业务骨干具体办理信息采集传送和网络维护工作。11月5日之前,各县区和今天参会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将负责涉税信息采集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信息办要加强与各涉税单位和县区政府信息中心的联系,确保系统及时连接,信息及时传送。涉税信息系统建成之后,从2011年开始,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成立庆阳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的工作职责,全面、准确、迅速地采集涉税信息,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相关信息在网络系统上及时进行录入填报。市、县区财政、国税、地税、非税管理部门要借助综合信息平台和软件系统,确定专人抓好涉税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征收反馈工作,真正把涉税信息变成管控税源、组织收入的重要依据,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管控。需要明确的是,市、县区涉税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和落实,网络系统由各级政府信息业务机构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特别要强调的是,及时提供涉税信息、配合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是《税收征管法》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是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应尽的职责,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锁涉税信息,影响信息采集和传递工作的正常开展,更不能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要由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增强“三种意识”,就是要增强协作意识、创新意识、法制意识。首先,要增强协作意识,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关键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国土、房管部门在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中,要严格审查纳税情况,对未从财税部门取得完税或免税证明的,不得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批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对未按规定缴纳税费的施工企业,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竣工决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好车辆营运年审关;科技、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对各类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坚决清理造假企业。凡是有代征代扣义务的部门和单位,都要严格落实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制度,该代征的一定要代征到位,该代扣的坚决扣缴,把税源管控工作抓紧抓实。凡是有执收职能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自觉规范征收行为,自觉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自觉接受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和机关要主动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审计部门要对重点项目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移送审计涉税案件;监察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处理;财政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对坐支隐瞒、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查处;公、检、法、司机关要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为全面推进综合治税保驾护航。其次,要增强创新意识,健全综合治税制度。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是实施综合治税的重要保证。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主体和纽带作用,认真研究和把握财税工作规律,积极创新治税工作制度,尽快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税源监控机制,完善综合治税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税收稽查制度,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做到“事前有目标、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责任有追究”,从体制机制上保证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尽快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第三,要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依法治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条重要治税原则。各级财税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综合治税的全过程,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要坚持按税法办事,总结税收征管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逐项逐个制定改进办法,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石油煤炭、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坚决查处各种偷、逃、抗、骗税行为,坚决堵塞各种“跑、冒、滴、漏”,坚决杜绝“关系税”、“人情税”。对那些偷逃税数额大、屡查屡犯的纳税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于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非法减免税款,造成税收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个问题,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增加财政收入,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扎实推进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靠实领导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落实机制。为了加快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市上成立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在市财政局专门设立财源建设及综合治税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机构,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工作落实。各涉税部门和执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治税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查,明确责任主体,指定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工作不落实有处可查,任务完不成有责可问。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宣传是赢得支持、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和财税部门要采取层层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组织专题培训、上门宣讲政策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大力支持社会综合治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集中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工作,陇东报要开辟专栏,庆阳电视台、庆阳广播电台要举办专题节目,庆阳综合门户网站要制作专题网页,加大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的认同度、理解度和支持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有效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强化督查,跟踪问效。为了保证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专门出台了社会综合治税和非税收入征管两个考核办法。各县区也要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这次会议部署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和信息采集、协税护税、依法治税等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配合不力,进展不快,拒报、迟报、漏报、错报涉税信息的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进行反馈,责令限期落实。今后,领导小组每年年终都要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实施社会综合治税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配合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因管控不力而造成税款严重流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财政增收“三步走”战略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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