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哲史人性学说的十五个主要观点及代表人物(续)
编著/雪影冰痕
第八个观点:教扶善,法抑恶。提出者:东汉史学家文学家荀悦。
苟悦(148—209年),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是东汉末年的思想家和史学家。他出身名儒世家,自幼受儒学的熏陶。建安时,开始参与政治活动,先后任黄门侍郎、秘书监、侍中等职。当时,“政移曹氏,天子恭
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五篇”,以阐述自己的政治见解
。
人性学说是苟悦思想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础。他继承了董仲舒的人性三品说,把人性分
为君子、中人
和小人之性。在这三品中,“上下不移,其
中则人事存焉。”君子和小人之性是难以改变的,而中人之性却可
以变化。因此
,他
主张根据人性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统治方法。他说
:“君子以情用
,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
,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
,治其刑也。君子不犯辱
,况于刑乎
;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夫
中人之伦
,则刑礼兼焉。教化之废
,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途。”
在他看来,由于君子和小人之性难以改变,所以对待君子要“化其情”,对待小人要“治其刑”。而中人之性是可以改变的,既能成为君子,也可沦为小人
,关键在于是否施行教化。这种性三品论是苟悦人性学说的基础。
关于人性善还是性恶
,苟悦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从性与情的关系入手进行分析。他列举了几种人性论的观点说
:“孟子称性善,苟卿称性恶,公孙子
日性无善恶,扬雄曰人之性善恶浑,刘向日性情相应,性不独善
,情不独恶。……
惟向言为然。”他赞同刘向的观点,主张“性情相应”,性与
情是统一的。
他对性情相背的观点进行了批驳。有人主张性善情恶,苟悦指出:“不然,好恶者
,性之取舍也,实见
于外,故谓之情尔,必本乎性矣。仁义者,善之诚也
,何嫌其常善
;好恶者,善恶未有所分也,何怪其有恶。凡言神者
,莫近于气,有气斯有形,有神斯有好恶善怒之情矣。故人有情,由气之有形也。
善有白黑
,神有善恶
,形与白黑偕
,情与善恶偕。故气黑非形之咎,情恶非情之罪也。”他认为,情是性的外在表现,性是情的内在根据
,两者是统一的
,就像气与形的关系一样
,没有离开气的形,也没有离开性的情
,情的善恶完全取决于性的善恶,有什么样的性就有什么样的情。
有人认为,人们所以好利,是因为“性少情多”。苟悦反对这种观点,认为人好利,“是善恶多少
,非情也。有人如此
,嗜酒嗜肉,肉胜则食焉,酒胜则饮焉。此二者相与争
,胜者行矣。非情欲得酒,性欲得肉也。有人于此
,好利好义
,义胜则义取焉,利胜则利取焉
,此二者相争,胜者行矣。非情欲得利,性欲得义也。人好利还是好义,如同人喜欢吃肉喝酒一样
,完全取决于人的选择。在这里
,性与情是一致的,并非情好利而性好义。
苟悦认为性不尽善,情不尽恶。他说:“昆虫草木,皆有性焉,不尽善也。天地圣人,皆称情焉,不主恶也。”[所以不能说性“尽善”而情“主恶”。他紧紧抓住“性情相应”这成是性的动态表现,两者有着内在联系
,不能离开性而谈情。主张“性情相应”的政治意义在于说
明,解决社会上“恶”的现象,不仅要对人们的“情”加以限制,还要从根本上解决人们
“性”的
问题
,这样
“情恶”的现象也就
会消失了
。
有人提出,既然善恶都是由性决定的,那么“法教”的实施不是毫无意义了吗?苟悦认为,人性并非不可改变,除少数人外
,大多数人是可以通过努力对人性加以改造的。因此
,法教的实施能够起到扬善消恶的作用。他说
:“性虽善,法而消。”尽管他认为“上智下愚不移”,但对大多数人来说,性善还是性恶主要是后天决定的,人为的因素起了重要作用。他说
:“人非下愚
,皆可为尧舜矣。”由于人性可以改变,因而以“法教”对人性进行改造就是十分必要和可能的。这样一来,苟悦就把人性理论与政治紧密结合起来
,把改造人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
苟悦的人性学说脱胎于董仲舒的人性论,并进行了一番加工改造,但本质上都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
利益的。他把“君子之性”看成是统治者具备的天然素质,对人性的改造正是通过这些人来进行。他强调了封建伦理道德教化在改造人性过程中的作用,试图通过对人性的改造来复兴汉王朝的统治秩序,这是其人性学说的根本
目的所在。
第九个观点:性三品论。提出者:唐代文学家哲学家韩愈。
韩愈主要针对佛教的人性论,提出了“性之三品,情之三品”的学说,用之衡量人心善恶标准,推进儒学仁义道德教化之过程。
韩愈认为人有性有情。“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性者五,其所以为性者五,曰仁,曰礼,曰信,曰义,曰智。上焉者之于五也,主于一行于四;中焉者之于五也,一不少有焉,则少反焉,其于四也混;下焉者之于五也,反于一而悖于四也。情之品有上、中、下三,其所以为情者七,曰喜,曰怒,曰哀,曰惧,曰爱,曰恶,曰欲。上焉者之于七也,动而处其中;中焉者之于七也,有所甚,有所亡,然而求合其中也;下焉者之于七也,亡与甚,直情而行者也。情之于性,视其品。”他认为性的内容是仁义礼智信,也就是儒家的五种伦理道德。又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个品级。性三品:上、中、下。他划分的依据是仁、义、礼、智、信“五德”。上品的人性,是一德为主的,通于其它的四德;中品的人性,则对五德中的一德有所不足或违背,而对其余四德也有所不足或不符合的情况;下品的人性则是既违反了一德,也不符合其余的四德。
他认为五种伦理道德在不同人身上的搭配以及所起的作用是不相同的,这样,人性便有了高下之分;同时,他把情也分成三个品级,而高下取决于每个人对自己的情感表现不同。韩愈之所以认为如此,主要他认为情由性生决定,人的情感意志与人的本性是相一致的。人性中有中固有的仁义礼智信的道德伦理,但又因为情感的表现和人的禀赋能力的不同,而分为上中下。那么在现实社会伦理关系中通过情的“动而处其中”,来体现人的道德本性,人们的社会行为只有以儒家的社会规范作为标准,才能近善而远恶。
韩愈的“性情三品”之论是为了反对佛道二教的人性思想所发的,由于佛教主张无为、出世,宣传灭情,忽视社会规范和生活伦理。韩愈主张人不仅有“仁义”的本性,而且还有情欲,情欲和人的本性是相一致的,情之三品是性之三品的表现,性之三品是情之三品的发动。一方面人性有仁义道德的本性,有被教化向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情欲的发动不同,导致人性的高下,有教化的必要性。“性情三品”之论是为了规范善恶标准,以为儒家先王之道的弘扬在人性上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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