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后,原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合为一项,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并联审批。今后,项目建设单位只需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一份报告即可。
来自:时事 2015年03月23日 07:02
记者王开广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从3月31日起,北京市将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5个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水影响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许上马。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后,原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合为一项,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并联审批。 记者王开广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从3月31日起,北京市将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5个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水影响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许上马。 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后,原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合为一项,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并联审批。今后,项目建设单位只需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一份报告即可。 文章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