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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C与淡马锡

 联合参谋学院 2015-03-24

GIC与淡马锡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经济增长强劲、高储蓄率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持续增加,数量很快超出平衡国际收支、稳定 汇率对外汇储备的需求。新加坡政府希望通过设立一家政府投资公司,将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收益资产,以提高储备资产的投资回报。此外,新加坡从1981年开始实行钉住“篮子货币”的目标区汇率制度,货币当局需要在必要时干预外汇市场,而这种干预可能导致外汇储备急剧扩大。如果能对多余的外汇储备实行积极管理,即使外汇储备因为干预市场而激增,也不至于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在这样的背景下,GIC成立于1981年5月。目前,GIC管理的储备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居世界最大金融投资机构之列。去年7月12日,GIC董事局主席李光耀在GIC成立25周年宴会上首次公布盈利数据——年均回报达9.5%,远远超出一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回报水平。GIC几乎所有的投资都在海外,其投资领域除了美、欧政府债券之外,也投资于股票、房地产以及直接投资。

  淡马锡则成立于1974年,代表新加坡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提升新加坡战略性产业的盈利水平和长期竞争力。淡马锡不是一家单纯的资本市场投资机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功能上类似。淡马锡即使利用外汇储备进行对外投资,也主要不是基于储备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

  淡马锡

  淡马锡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是新加坡政府的投资公司,新加坡财政部拥有100%的股权。公司掌控了包括新加坡电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银行、新加坡地铁、新加坡港口、海皇航运、新加坡电力、吉宝集团和莱佛士饭店等几乎所有新加坡最重要、营业额最大的企业,所持股票市值占到整个新加坡股市的34%,几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经济命脉。

  淡马锡是管理新加坡国家储备的机构之一,总资产达到560亿美元。自1974年成立以来,该公司于2003年10月第一次公布财务报表。在过去30年中,淡马锡的总体投资回报率为18%。然而,公司在1993年至2003年间的投资回报率只有3%,因为新加坡经济扩张白热化的光辉岁月已经结束。基于上述背景,淡马锡2002年上任的总裁何晶调整了发展策略。该公司正试图把自己的发展与亚洲其他高速发展地区的经济捆绑起来。在未来的10年里,淡马锡计划把总投资的1/3投放在亚洲市场。

  GIC和淡马锡在投资区域上各有侧重,前者完全投资于国外,后者尽管近年来开始扩大国外投资,但其投资仍主要在新加坡。在投资方式上,GIC主要进行证券投资,淡马锡主要进行企业股权投资。

 

在投资决策时,GIC强调“风险否决”原则:只有与投资有关的风险得到充分认识,确认可以承受,并且具有衡量、评估、管理和控制这一风险的能力时,才能作出投资的最终决策。

  与高知名度的淡马锡相比,或许我们对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的认知度相对较小。但实际上GIC是新加坡早在1981年就成立的外汇储备管理机构。韩国、马来西亚等国正是借鉴了GIC的运作模式来对各自富余的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

  目前,有三个机构共同负责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分别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GIC和淡马锡。MAS也就是新加坡央行,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GIC和淡马锡负责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其中GIC主要负责固定收益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淡马锡对内对本国战略性产业进行控股管理,对外投资方向主要是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

  此外,GIC与淡马锡所管理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两者均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财政部在外汇储备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GIC管理的储备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淡马锡目前公司资产市值超过1000亿新元。

  新加坡GIC模式已经为韩国、马来西亚借鉴,同样,新加坡也是中国众多考察团队所必到的地方。

  外汇储备管理的新加坡模式值得我们借鉴的第一点,就是将外汇储备分为流动性管理部分和积极管理部门,这也是之前探讨的挪威、韩国管理体系的最基本特点。

  第二,从GIC和淡马锡各自投资方向来看,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积极管理不宜直接过渡到淡马锡的投资方向,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的投资方向对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来讲还比较激进。而GIC的固定收益证券、股票等投资方向可以接受。

  第三,要将外汇储备积极管理部分的目标明确地设定为保持基金的国际购买力。GIC即是在规定和限制允许的情况下,获取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而为了使维持外汇储备国际购买力的目标更为明确具体,GIC将主要工业国家(G3)的通货膨胀率设定为衡量业绩的基本的参照标准。

  今年7月份,在成立25周年大会上,GIC首次公开了经营业绩。该公司25年来实现的年均收益率为9.5%(按美元计算),扣除通胀因素,该公司的平均收益率为5.3%。这是一个优异的成绩。

  第四,在投资风险控制方面GIC管理机制非常严密。在投资决策时,GIC强调“风险否决”原则:只有与投资有关的风险得到充分认识,确认可以承受,并且具有衡量、评估、管理和控制这一风险的能力时,才能作出投资的最终决策。GIC设有最高的风险委员会,此外还有投资风险委员会、信用风险委员会、运营风险委员会以及分散化政策委员会,并有专职的风险评估部门。

  虽然新加坡GIC已经成为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最成功的模式之一,但该模式也有一些不适合中国之处。

  首先,GIC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相对复杂。GIC下属3个主要公司,分别集中于公共市场、房地产、直接投资和公司服务方面的业务。GIC还在纽约、伦敦、旧金山、东京等地设有6个办事机构。

  此外,和挪威央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相比,新加坡GIC的透明度极低。另外,由于GIC和淡马锡都注册为私人企业,虽然由政府全资拥有,作为私人企业的产权设定,两家公司完全按照商业原则运作。透明度低加上独立运作,外部监管问题显然是我们要考虑的。

  实际上,当前我国单独注册的汇金公司,就已经面临着自身公司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问题。而在这一点上,由于NBIM是挪威央行的内设机构,监管有效性强,相比GIC更为保守的投资理念,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NBIM的设立和监管模式更为适合中国。

 

淡马锡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是一家以亚洲为中心、专业化管理的投资机构,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淡马锡”三个字是马来语“Temasek”的音译,这是新加坡的旧称,意为“海边的城市”。公司总部设在新加坡,并在中国(香港、北京、上海)、印度、越南设有办事处。截至2007年3月31日,公司拥有300多名员工,其中69%来自于新加坡,其他来自于中国、印度、印尼、韩国、黎巴嫩、马来西亚、俄罗斯、南非、美国和越南。约有40%的高级管理人员来自于新加坡之外的国家,三分之二的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超过一半的专业人员具有银行和金融服务行业的工作经验。淡马锡主要追求长期可持续的利益,管理的投资超过1,600亿新加坡元(1,000亿美元),主要投资在亚洲,投资行业包括银行和金融服务、房地产、运输和物流、基础建设、电信和传媒、生物科学和卫生保健、教育、工程技术以及能源。

一、淡马锡和政府的关系

淡马锡控股于1974年6月25日成立,持有并管理此前由财政部持有的投资和资产。淡马锡的使命是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持久价值并使其最大化,目标是更好的管理1965年新加坡独立以来财政部所积累的投资股权和资产。淡马锡的成立是为了使财政部作为政府部门可以集中精力发挥政策制定的核心作用。这标志着政府与淡马锡之间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前者是政策制定者和市场监管者,后者则集中进行商业投资,持续追求股东回报。

淡马锡是自主管理的商业化机构,独立于政府执行部门。1991年通过的新加坡宪法第五号规章修订案进一步巩固了淡马锡的独立性,保护了淡马锡以往的资金储备,并维持其董事会的独立性。根据1991年宪法修订案,新加坡总统对淡马锡董事会成员或首席执行官的任免拥有独立否决权。该权限和宪法第五号规章修订案的其它规定为公司董事会的管治和独立性确立了制度基础,保护了淡马锡不受股东参与经营的影响,并避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储备金受到损害。

淡马锡对其股东负责,并向股东分红。作为股东,财政部的作用是确保一个有能力的董事会来领导淡马锡的投资,以及确保投资过程的严密正确。但是,投资、交易和商业决策均由淡马锡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财政部、总统和政府不参与投资决策。淡马锡向股东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和业绩报告,但不需要向公众披露。不过从2004年起,淡马锡开始对外发布《淡马锡年度回顾》,其中包括有关财务状况的概要。

二、淡马锡的投资概况

淡马锡成立之初的投资额为3.54亿新加坡元,到2007年3月31日,净投资额已经增长至1,640亿新加坡元。这些投资组合中,按地区划分,在新加坡的投资占38%,亚洲其他地区(不包括日本)占40%,经合组织国家(不包括韩国)占20%,其他国家占2%。在亚洲地区(不包括日本和新加坡)中,北亚(中国、韩国)占24%,东盟国家(不包括新加坡)占12%,南亚(印度和巴基斯坦)占4%。按行业划分,金融服务占38%,电信和传媒占23%,运输和物流占12%,房地产占9%,基础设施、工业和工程占6%,能源和资源占6%,科技占2%,生物技术、消费和生活方式占1%,其它行业占3%。按流动性划分,上市资产大宗股权占52%,其它上市及流动资产占30%,未上市资产占18%。

三、淡马锡的投资业绩

自1974年成立至2007年3月31日,淡马锡的复合股东总回报率按市场价值计算超过18%,按股东权益计算超过17%,向股东派发超过7%的平均股息。自2002年至2007年3月31日,直接投资的年复合回报率达38%。截至2007财年的财富增值为230亿新加坡元,其中超过70亿来自于淡马锡的直接投资活动。淡马锡直接投资着重于以下四个主题:投资于经济转型国家的相关行业部门;在那些由中产阶级购买力带动增长的公司和行业中寻找投资机会;投资于具有比较优势和潜在竞争力的公司;投资于新兴的成功企业。

淡马锡完成了众多国际性投资项目及新加坡国内投资项目,参股多家公司,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新加坡星展集团、英国渣打银行、韩国韩亚银行、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印尼金融银行、印尼国际银行、新加坡电信、新加坡航空公司、凯德置地、海皇轮船等。

四、淡马锡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的关系

淡马锡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实体,有各自独立的董事会和管理团队。淡马锡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管理部分国家储备。GIC为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过去淡马锡GIC的主要区别是:淡马锡主要进行对内投资,GIC从成立之初便进行对外投资。但近年来淡马锡对外投资的比例日益增加,主要投资在亚洲。淡马锡作为策略投资者会相对长期较大份额地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并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但不会参与投资对象的日常运作。GIC则更多地作为财务投资者,不谋求在公司中的控股权,其主要投资于公开市场和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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