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一种八旗制度,什么是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由谁设立的?它的特点及分布是什么? 八旗制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它是由清太祖努尔哈赤设立的。明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十三年,努尔哈赤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又增编了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于是便创建了八旗制度,即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满人靠八旗制度,于1644年征服明朝,建立清朝。 八旗制度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 八旗分为上三旗与下五旗,顺治七年,顺治帝福林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称为下五旗。上三旗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