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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蓄集 2015-03-26
  名称
要求
基础分
加分标准
第一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 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80分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独生子女加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1分。
第二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75分
第三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70分
按学生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四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65分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五类型
学生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2分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六类型
学生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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