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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看不中用的好色男人

 宛平2008 2015-03-26

贾赦,字恩侯,荣国公之孙,贾代善、贾母之长子,邢夫人的丈夫。他承袭了荣国公的爵位,在荣国府居长房之位。可贾赦却安富尊荣,一味玩乐,不务正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对子孙也不加以教育和管束,贾赦为人好色,平日依官作势,行为不检。

贾赦作为贾府的长房,荣国公嫡孙,他完全有义务肩负起齐家的责任。可事实是,贾赦不仅置偌大的家业于不顾,而且还不时与贾政一府争权夺利,倾轧排挤。兄弟和睦才能振兴,至少可守住家业,而兄弟骨肉之间的相残只能使整个家族滑向消亡的深渊,如此简单的道理,连贾府里年轻的女孩子都知道,而贾赦竟不知,足见贾赦见识短浅,器量狭小。

还有书中第七十五回,贾赦在褒扬贾环作的诗时大发一番读书观,“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原不必读什么书,只要认识几个字,不怕没有一个官儿做”,此番言论居然从一个钟鸣鼎食、翰墨诗书之族的长辈口中说出,这不得不令人觉得其人昏聩愚昧,无知无识。当时的贾府早已家道中衰,子孙安富尊荣,满足现状,不求上进,只靠祖宗留下的家业,坐吃山空,而贾赦竟不知家业日微的现状,毫无危机感,相反他蔑视读书,忽视读书的重要性。贾赦不仅蔑视读书,而且对子女也极不负责。迎春误嫁孙绍祖,贾政极力反对,奈何贾赦不听。迎春嫁到了孙家,使得迎春失去了公府千金的地位,最终导致迎春“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的悲剧结局,迎春是贾府中由“公府千金”沦落到“蒲柳下流”的第一人,可制造这场悲剧的却是迎春的父亲贾赦,贾赦的昏聩愚昧最终害了自己的亲女儿。

贾赦作为世袭一等将军,荣府嫡子,却整日和小老婆喝酒,“放着身子不保养,官儿也不好生去做”,这无疑引起了贾母对贾赦的极大厌恶。元春省亲一回里,贾府在热火朝天地修建省亲别墅,而贾赦“只在家高卧,有芥豆之事,贾珍等或自去回明,或写略节,或有话说,便传呼贾琏、赖大等领命”。他身为官爵之承者,家族之长者,不管家庭事务,不知管束晚辈子孙,而一味“高卧”自己府中,弃家业于不顾。作者还借用书中贾赦的侄儿贾环作的灯谜对其进行了一番深婉地讽刺,“大哥有角只八个,二哥有角只两根。大哥只在床上坐,二哥爱在房上蹲”,隐讳地批评了贾赦和贾政兄弟俩,大哥贾赦好比枕头,空承爵位,不务正业,“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贾赦是贾母的大儿子,虽然袭着“一等将军”的官爵,却不为贾母所喜欢,贾府的家政大事一概交由小儿媳妇王夫人掌管。同时贾赦不务正业,而且为人“太好色了”,看到“略平头正脸的”姑娘、丫鬟就不放过,“左一个右一个的放在屋里”,导致 “姬妾众多”,甚至“贪多嚼不烂”,不知道“耽误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年华。再者,贾赦“如今上了年纪”,“胡子苍白了”,可见贾赦的岁数已经不小了,从贾母后来说的“进了这门子”已经“连头带尾五十四年”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出贾母的大儿子贾赦的年龄也差不多有五十三岁了,所以贾赦在鸳鸯的眼中,可以称的上是“朽木枯骨”了。“自古嫦娥爱少年”,正值青春妙龄的鸳鸯,从内心里是不愿意做贾赦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糟老头子”的。所以鸳鸯才会说出这样一句表示决心的话来:“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遭到鸳鸯拒绝,仍不肯善罢甘休。直至贾母大发雷霆,方才勉强歇手,终究又花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女孩子嫣红,收在屋里,才悻悻了结。后来鸳鸯在贾母死后,因害怕贾赦的权势,不得不选择上吊自尽以换取清白。后来,锦衣卫奉旨抄没贾家时,贾赦作为一名主犯,以“交通外官,依势凌弱,辜负联恩,有忝祖德”的罪名,被革去世职,发往站台赎罪。转自文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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