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对普定县一中新校区有关问题责任人及责任单位问责的通报<img id=

 asyx 2015-03-27
3月18日至20日,普定县一中新校区部分学生因食堂食品卫生问题引发呕吐、腹泻住院,3月20日凌晨发生了少数学生损坏宿舍护栏、玻璃等过激行为。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专门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彻查。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及人员履职不到位,责任感缺失,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及工作方法存在严重问题。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给予县教育科技局局长王红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甘明荣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教育科技局分管安全的党组成员高兴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职务;给予县教育科技局安全法规股负责人王荣友行政记过处分。
  二、给予县一中校长朱怀智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普定一中校长职务;给予县一中分管新校区安全和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郭胜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普定一中副校长职务。
  三、给予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江燕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管理股股长郑栋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市场监管局黄桶分局局长陈旭艳行政记过处分。
  四、给予县应急办主任张永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应急办副主任雷光亮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县应急办副主任职务。
  五、给予县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股长甘孝秋行政记过处分。
  六、给予县卫生计生局卫生监督所全县通报批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