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古板怀旧的人。在网络信息大行其道的时代, 我很固执地买书,买书。好像只有那样才有了读书的感觉,才能用心去读,才能找回二十年前坐在木门槛上披着一袭夕阳就读的那种静逸。思想才能与书里的人物那么的贴近,才能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才能启发自己的思维。 爱书而不忍折书,于是我选择用一些名片、衣服上的标签来标记,久而久之,觉得少了一些风雅,便关注了书签,并且爱上了那张小纸片里的大世界。如此一来”好马配好鞍“,读书便成了一种美好而有点小情趣的事情。尤其有些珍藏版的书籍更是需要一张书签的保护。 书签,看到哪儿,夹到哪儿,被时刻放在书页芯,它是书籍的亲密伴侣。 一、书签里传播小知识
二、启迪心灵,激励
有意思吧原文:书签,是书籍亲密伴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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