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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梅毒诊治应注意的问题

 小天使_ag 2015-04-02

新生儿梅毒诊治应注意的问题

近年小儿性传播性疾病日益增多,尤其先天性梅毒(胎传梅毒),正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和忧虑。梅毒是由于特种螺旋体所致的全身性慢性感染。成人病例是通过不适当的性活动传染的。先天性梅毒,是由于胎儿时期通过胎盘从母体受感染所致,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有时母亲虽患梅毒,其子女偶可幸免,如妊娠期间经过适当的青霉素治疗,只有1%左右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

先天性梅毒,典型病例容易识别:① 新生儿时期:黄疸、水肿、肝脾肿大、贫血、有核红细胞增多及血小板减少,新生儿时期有时症状不明显,早期诊断困难。② 312周幼婴:皮疹、鼻炎、唇及肛门的病变、假性瘫痪。

为了对新生儿先天性梅毒规范诊治,现将卫生部颁发的性病诊疗规范推荐方案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孕妇梅毒所生婴儿一律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目前开展的梅毒血清学检查(RPRTPPA)不能作为新生儿梅毒诊断的确诊依据。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新生儿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应充分考虑以下情况:

    1.母亲梅毒是否确诊;

  2.母亲梅毒治疗情况;

  3.新生儿出现梅毒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表现情况;

  4.同一实验室检查母亲和婴儿非螺旋体血清定量试验滴度差别。

2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新生儿应进行脑脊液(CSF)检查。如不能进行脑脊液检查者,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3诊断或高度怀疑新生儿梅毒的依据:母亲梅毒确诊;有先天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新生儿血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较母血增高4倍以上。

应检查以下项目:CSF检查;血常规检查。根据临床需要可做其他检查,如长骨X线检查、X线胸片、肝功能检查、颅脑超声、眼底检查、脑干视觉反应检查等。

治疗方案:

    1.水剂青霉素:出生7天内,5U/Kg,静脉滴注,1/12h。出生7天后,5U/Kg,静脉滴注,1/8h,连用10-14天。

    2.如果治疗中断1天,整个治疗过程要重新开始。

4新生儿体检无异常发现、血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母血抗体滴度4倍或与母亲相同时对新生儿进行梅毒检测和评估的指征:⑴.母亲患梅毒未经治疗或未正规治疗;⑵.产前梅毒治疗不足4周;⑶.妊娠期应用非青霉素疗法治疗。

应检查以下项目:⑴CSF检查;血常规检查;长骨X线检查。

经检查诊断或高度怀疑先天梅毒的新生儿需要进行以下治疗:CSF异常者,水剂青霉素,出生7天内,5U/Kg,静脉滴注,1/12h。出生7天后,5U/Kg,静脉滴注,1/8h,连用10天。CSF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U/Kg,单次肌注。

若母亲已经在分娩前4周得到恰当治疗且无梅毒复发及再感染证据。征求新生儿家属是否对新生儿进行有关临床和实验室检测(CSF检查、血常规检查)。可选择以下治疗:苄星青霉素5U/Kg,单次肌注。

5. 随访和疗程评价  所有血非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的婴儿出生后123612月复查1RPR滴度,直到结果转阴或滴度下降4倍。已经证实CSF细胞数增高的婴儿应每6个月复查1次,直至CSF细胞数正常为止。

                              (文/尹振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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