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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

 李朝云律师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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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鸟儿是春天的使者,灵动的身影是美丽的化身。

鸟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是人们的责任。为保护鸟类,国家专门设立爱鸟周。

今年4月1日至7日,为湖南省爱鸟周。

爱鸟护鸟,古已先行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天是鸟儿繁殖的季节。人们常说:“莫打三春鸟”我国劳动人民对于鸟类的认识和爱护自古以来就有着传统。

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孔子提出“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史记·孔子世家》)的保护鸟类思想

西王朝不仅注意保护雌鸟,而且也注意保护幼鸟。如:“祭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即雌性鸟兽)”、“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周礼》)。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规定:“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孕育不得杀,壳卵不得采”等等(《淮南子》)。说明帝王王法规定,不准捕杀繁育的亲鸟,禁止掏鸟蛋

宋朝,有关爱鸟护鸟的法令,有“民二月至九月,无得采捕虫鸟,弹射飞鸟”(《续资治通鉴长编》)。至元代还规定了“严禁狩猎天鹅、鹰隼”的法律。

对于鸟类的认识和保护,到了明朝的李时珍(1518年~1593年)著述的《本草纲目》,记述的鸟类有三卷。第47卷的水禽类23种,第48卷的原禽类23种,第49卷的林禽类17种、山禽类13种。这部历史巨著,不仅具有医学方面的实践意义,驰名中外,而且,又是我国当时的识鸟爱鸟的总结,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对于鸟类认识和爱护的光荣传统和悠久历史。

“爱鸟周”的设立

1981年,我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迁徙、栖息于中日两国都有的200多种侯鸟以及进行有关的科技交流,经过友好协商在1981年3月3日正式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侯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并于当年6月8日正式生效。

同年9月,林业部等8个部门联名提出报告——《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侯鸟保护协定的请示》,其内容之一是向国务院建议,在每年的4月~5月初(具体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确定一个星期为“爱鸟周”。

在爱鸟周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保护鸟类的活动,使人们树立“保护鸟类,人人有责”的意识,逐渐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国务院批准了这个请示并下发文件,决定从1982年春开始开展全国性的爱鸟周活动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保护鸟类的通知,并同意林业部等8单位提出的关于每年各省市都要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的建议。从此,各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外),都纷纷确定本地区的“爱鸟周”或“爱鸟月”时间,广泛开展爱鸟宣传活动。

你能说出多少关于鸟儿的诗句呢?

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唐杜甫《独步江畔寻芳》

双飞燕子几时回,夹岸桃花蘸水开。——宋·徐俯《春游湖》

独怜幽草岸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唐·韦应物《滁州西涧》

花开红树乱莺啼,草长平湖白鹭飞。——宋·徐元杰《湖上》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唐·杜甫《旅夜书怀》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宋·晏殊《浣溪沙》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唐·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宋·辛弃疾《西江月》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唐·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唐·杜甫《绝句四首》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唐·王维《观猎》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唐·白居易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宋·张志和《渔歌子》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元·马致远《秋思》

独立衡门春雨细,白鸡飞上树枝啼。——宋·叶绍翁《西溪》

明天小编将为大家推出鸟类美图大赏,敬请期待。也欢迎大家将自己所拍摄的关于鸟儿的照片直接回复给我们,说不定明天照片的摄影者就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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