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在这里,法律援助帮到“底”

 lgzlawyer 2015-04-02

当案件诉讼结束后,法律援助的工作也画上了句号。但是,对于手拿着胜诉判决的一些弱势群众,要想将判决变为现实,对于他们来说还要经历不少波折。

  “为了让援助对象的胜诉由判决变为现实,对于一些特殊援助对象我们将援助延伸到执行!虽然这是援助工作之外的事,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但是,这样做才是真正解决了援助人的困难,实实在在地做到了法律援助!”古塔区司法局局长徐国志这样说。古塔区法律援助中心不仅开通了绿色通道,使老弱病残及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受理、审批、指派援助律师当天完成,更是以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为宗旨,对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以及急需解决生活困难的援助对象、农民工延伸法律援助工作,帮助他们申请执行,实现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的终极援助目的。

  2014年1月27日下午,家住古塔区的91岁艾老太手里握着9800元赡养费,对古塔区法律援助中心才迎春主任说:“多亏你们一次次无偿地帮我,让我拿到了活命钱,不然这个年都没法过了,感谢呀……”

  原来,艾老太与丈夫李某育有三子一女,丈夫和女儿都已离世多年,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户。为不影响儿子们的家庭生活,没有收入的艾老太靠低保独自生活。随着年岁增加,艾老太身体不好,又患有眼疾,看不清东西,生活只能半自理,向儿子要求给付赡养费未果,艾老太求助无门,2013年6月9日找到古塔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才迎春接到申请,立即为艾老太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中心工作人员姜耐寒、陈禹霏代理此案,迅速向古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

  2013年8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艾老太三个儿子自7月份起每月给付700元赡养费,驳回艾老太其他诉讼请求。艾老太的大儿子、三儿子对判决不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公为由,于2013年9月10日上诉。才迎春主任亲自代理二审,11月11日二审判决:驳回艾老太大儿子、三儿子的上诉,维持原判。在终审判决面前,艾老太并没有如愿得到两个儿子的赡养费,才迎春主任又援助艾老太申请执行。

  春节将近,为了让艾老太有钱过年,才迎春主任与古塔法院执行庭何彬庭长共同努力,2014年1月26日对没有履行判决的艾老太大儿子、三儿子采取强制措施,当日两人将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的赡养费全部给付。27日,古塔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才迎春,古塔法院执行员王宾、李红亲自将9800元赡养费送到艾老太家,并告诉艾老太:“如果再有儿子拖欠赡养费,法律绝对不会对他手软!”艾老太为感谢古塔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她的帮助,赠送了两面锦旗,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文/辽宁法制报记者 刘彬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