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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上的用词错误

 闲之寻味 2015-04-03



 

       身份证在今天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每个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的证件。然而,就这张小小的塑料卡,上面本来也没印几个字,竟出现了明显的用词错误。如上图所示,正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证”,背面则是“公民身份号码”。这两个表述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

        两面的用词为何不一致?

        “居民”和“公民”到底哪个对?

        “身份”怎么能被编成号码?

 

        先看一下《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公民: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居民: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如“街道居民”。

       可见“公民”和“居民”的意思是不同的,“公民”指的是国籍,“居民”讲的是居住地,而且“公民”是比“居民”外延大的概念,比如“北京居民”就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之内,而且这两个词是不能互换的。一个侨居海外几十年的中国人,只要没有加入其它国籍,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显然,身份证的正面应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证”,这样既用词正确,又保证了正反面的用词一致。

       “公民身份号码”这个表述也有问题,应改为“公民身份证号码”,中间应加一个“证”字。“身份”是指人在社会上或者法律上的地位,属于抽象的资格,怎么能够用号码来排序?比如“他没有亮出自己的身份”,“他以私人的身份出访”,这里的“身份”都不可能被编号的。然而,只有“身份证”这个具体的证件才能被编成号码。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会这样说:“喂,你的身份是多少号码?”道理就是前面说的。

  我在武汉的户口薄上有一栏是“公民身份证件编号”,这就没有问题啦。

       《论语》中记载这么一则故事。孔子周游列国多年后,卫国召他去执政。子路就问老师:“人家请你去,你准备咋办?”孔子说:“必也正名乎。”子路回答道:“正什么名!老师您太迂腐了!”孔子很生气,批评子路道:“不知道就别乱说!”孔子也许是这样认为的,一个国家的乱象往往表现在名称的乱用上,要使国家恢复到有序和谐的状态,必须首先纠正那些遣词造句的名称乱象。孔子的观念仍具有现实意义。

       像人民币、身份证等如此重要的东西竟出现明显的语文错误,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过去的一些社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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