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平方米包干”施工合同,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能否允许调整工程价款?
解答: 承发包双方签订“平方米包干”的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固定的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变更了设计,导致施工工程量增加,承包人要求增加工程造价,发包人则认为双方约定了“平方米包干”,在建筑面积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不允许变更合同价款,由此发生争议。
例如,承发包双方就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签订了“平方米包干”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电气敷设线路、房间内部布置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电气安装的工程量增加。承发包双方为是否应当追加工程价款发生争议。此种情形下,能否对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调整。
笔者认为,与固定价格相对应的是固定的工程量,价格固定建立在工程量固定的基础之上,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应当允许调整工程造价。虽然双方约定了“平方米包干”的固定价格条款,但是发包人在建筑面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变了原设计,导致施工工程量增大,应就增加的工程量向承包人增加价款。发包人变更设计本身就是一种变更合同的行为,原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的条件和基础已经发生变化。对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增量工程追加价款,与合同约定的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原则并不矛盾,所以,不能以固定单价包干为由对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文章摘自:《工程造价管理》2013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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