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论“三纲五常”的形成和影响

 汉青的马甲 2015-04-08


一般认为,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体系基本核心的是“三纲五常”。所谓“三纲”,指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亦即根据上下、尊卑之序,严格加以界定的三种伦理关系;所谓“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亦即五种恒常不变的道德准则。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般人所信奉的所谓“名教”、“礼教”、“世教”以及“王教”,其实指的都是“三纲五常”。学术界普遍认为,三纲五常是儒家政治伦理的根本原则;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科学的。

一、 孔孟儒学主张的是“正名”

孔子所处的时代,是社会思想、制度都发生剧烈变动的时代,按孔子的说法,当时是“礼坏乐崩”、“子弑其父,臣弑其君”的僭越无度的状况。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必然是关注国计民生的,要求社会稳定、人民富庶;所以,孔子及其所创立的儒家学派,便格外关注建构一种实用的政治伦理原则,以恢 复或重建社会稳定的正常秩序。

关于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有人认为是“仁”,有人认为是“礼”;其实,这不应该是有多大分歧的。孔子自己就说过:“克己复礼为仁。”[1]“仁”是孔子实现其理想的动机或目的,而“礼”则是其手段,两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孔子提倡以礼治国,就是要求社会各阶层的人们严格遵守“礼”的规定,按照自己的社会地位、等级名分来取得财产,分配财产;每个人都应该安分守己,安贫乐道,不要犯上作乱等等,做到不合礼的事不看,不合礼的话不听,不合礼的话不说,不合礼的事不做。倘若能够做到这样的话,天下自然就“归于仁”了。   

礼治的起点是“正名”[2],即把维护君臣父子的名分当作治国的根本。这一主张落实在政治之上,其基本要求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意思是说做君王的要像君王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子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各自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礼节和道德标准。孔子强调的主要是以礼作为君臣之间和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等等社会关系的准则,如君臣之间要以礼相待,“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4]在孔子那里,儒家共有的基本道德概念和范畴,如仁、义、礼、智、忠、孝、信、爱、和、中,等等,都已出现,特别是仁和礼,更是孔子宣讲的重点。

以孔子为代表的正统儒家重在对不同的社会政治伦理关系提出不同的道德要求和规范,这正是“正名”的本意。如:《大学》说:“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中庸》则特别标举五种关系为“天下之达道”,所谓“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孔子的继承者孟子在儒学体系中突出了仁、义、礼、智,并把这四者与人性善组成一个系列,认为仁义礼智这人性四善端是人心所内在固有的。孟子也谈“信”,但与仁义礼智相比,还只是一种有关交友的行为准则的第二位的德目。

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正统儒学可以说是论述“三纲五常”这类君臣等关系的“始作俑者”;但是,他们所主张的“正名”方式强调的是以仁、礼为规范的相互的、温和的、名实相符的职责和义务。孔子一再宣称“和为贵”,提倡“中庸”之道。而孟子,更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5]的论断。在他们的思想中,并无后来的那种以君、父、夫之权为专断、独尊的论述。

二、 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的出台

战国时期,学术上百家争鸣,包括儒学在内的诸多学派彼此论辩,互相诘难,从而相互融合与发展。孔子死后,儒学一分为八,除以孟子为代表的正统儒学号为显学外,以荀子为代表的“儒学别宗”也形成显学。荀子在坚持儒学立场的前提下,又批判地吸收了道、墨等学说的思想要素,建立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思想体系。

荀子主张君臣、父子、夫妇间的关系应是尊卑主从的关系。他在《富国》中说:“无君以制臣,无上以制下,天下害生纵欲。”这是强调君权。他在《致士》中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在《议兵》中又说:“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这是强调君权和父权。君权父权之外,荀子对父权也加以肯定。他在《君道》中说:“请问为人妻?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在荀子看来,君臣、父子、夫妇之道,是人伦的纲纪:“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曰切磋而不舍也。”[6]是与天地同始终的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7]

杂家以《吕氏春秋》为经典。然而,前人早就指出:《吕氏春秋》“较诸子之言,独为醇正。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8]它的《恃君览》说:“父虽无道,子敢不事父乎?君虽不惠,臣敢不事君乎?”专制主义的口吻十分突出。所以,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指出:“《吕书》书中的关于政治理论的系统大体上是因袭儒家,虽然在君道一层颇近于道家,有时甚至有些法家的气息。”

荀子的学生韩非,是从学儒家经典始,而最终成为战国末期集法家学说之大成者。韩非对孔孟颇不以为然,他在《忠孝》中批评“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他主张:“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人主虽不孝,臣不敢侵也。”即是说,君主再坏,父兄再恶,为臣为子弟的也只能是绝对地服从、侍奉,不能有丝毫的不满和怀疑。就是如桀、纣一类的暴君,也是不能反对的。他说:“汤、武为人臣,而杀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9]

韩非关于臣子要绝对服从君主以及“子事父、妻事夫”的论点,与孔子的“勿欺也,而犯之”的观点,和先秦正统儒家提倡的“民为贵”,“民为邦本”的思想,是根本不同的。这种不同,正是法家与儒家的学说差别。但是,韩非所提出“三者”,在为君主专制主义的理论设计上,虽无“三纲”之名,而确有“三纲”之实了。

韩非把孔孟儒学提倡的各尽其名实相符职责的人际伦理关系,改变为强调君、父、夫“三权”的专制,并作为“天下之常道”、天下之大纲,即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不能改变的,从而使这种法家主张的社会伦理关系达到了愚忠、愚孝和愚从的迷信程度。韩非的理论,正迎合了建立君主集权帝国的秦始皇的需要,因而使“三权”专制理论的确成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中国封建社会里的“天下之常道”。

三、“三纲五常”的正式形成

秦始皇依靠韩非所提出的君主专制主义理论,以“势”的军事强力征服六国,统一了中国;以“法”的形式废除奴隶制,“使黔首自实田”,建立地主土地所有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全面推行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制度;以“术”为手段,“焚诗书,坑术士”,实行封建文化专制主义。这一系列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方面展开的,并为秦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基本沿袭的 全面封建制度,却仅仅开了个头,秦王朝就迅速覆灭了。这表明,韩非的君主专制理论尚有缺陷,还不完善。

刘邦继秦之后建立了封建的西汉大一统政权,虽然他在经济、政治制度方面,“汉承秦制”,但在思想理论上,却总结了“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10]的经验教训,根据当时经济形势的要求,提出以主张“无为”的黄老思想作为统治的政治理论。到了汉武帝时代,封建经济已经恢复并发展。而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不力,造成中央与地方、汉民族与匈奴贵族、地主与农民等矛盾日益尖锐的状况。再提倡黄老“无为”,就必然危及封建统治。为了加强和巩固封建统一政权,弥补韩非“三权”理论的缺陷此时显得十分必要。董仲舒关于“三纲五常”的理论就应运而生了。

董仲舒是汉代始推阴阳而“为儒者宗”的一代大儒(其实此时的儒家已经不同于孔孟正统儒学,而是吸纳了其他学派许多思想只是仍然被称为儒家的学派),他不仅以神学的观点论证了“天子受命于天”的皇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且将君臣、父子、夫妇三种政治伦理关系纳入了“阳尊阴卑”的思想构架。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又说:“三道之三纲可求于天。”[11]在董仲舒看来,作为“阴”的臣、子、妇必须屈从于作为“阳”的君、父、夫之道。他还明确地把仁、义、礼、智、信规定为“五常之道”,在“天人对策”里说:“夫仁、谊(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12]董仲舒认为,作为“王道”的“三纲”和“五常”都是天的意志和永恒的“自然法则”,“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3]这样,他也就对封建纲常的神圣性、永恒性做了一种神学的论证。

到东汉章帝时,召开了白虎观会议,会后史臣班固根据章帝的意旨,撰定了具有相当“国宪” 性质的《白虎通德论》(又称《白虎通义》,简称《白虎通》)一书,书中对封建纲常名教作了更为具体完备的规定,“三纲”、“五常”也由此被正式列入了国家法典,从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白虎通·三纲六纪》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何为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性情》说:“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也。”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最早是由两汉之际将儒学神秘化的纬书之一《礼纬·含文嘉》明确提出的;而“五常”指的是人生而具有的“仁、义、礼、智、信”之五性, 这是“三纲”赖以施行的人性基础。《含文嘉》中的“罗网”二字,正表明了法典化的《白虎通》宣扬“三纲”、“五常”的政治伦理原则的用意所在,它企图依此编织天罗地网,用以经纬社会政治人伦、维护和强化封建社会等级化的政治伦理关系的统治秩序。

不过,无论是董仲舒还是《白虎通》,都还没有将“三纲”和“五常”并提连称,首次并提连称“三纲五常”的是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马融在他的《论语注》一书中,为《论语·为政》篇的“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句注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虽然马融的这个注释并不符合孔子的原意(孔子原句中的“因”、“损益”是沿袭、废除之意,孔子时代何来三纲五常),但他毕竟在这里把两汉时代逐渐形成的“三纲”“五常”连提并称了。这种连提并称,意味着封建主义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四、“三纲五常”对封建社会的作用

自马融发其端绪,隋唐以降,“三纲五常”的提法便很普遍了。隋朝时,王通所著《文中子·王道》说:“子之家六经毕备,朝服祭器不假。曰:三纲五常自可出也。”南宋理学大师朱熹,也常以三纲五常并提:“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14]“所谓损益者,亦是要挟持三纲五常而已。”[15]由此,三纲五常连称并提,成为封建社会道德的核心概念。

三纲说强调的是封建主义人伦的尊卑、主从关系;五常说强调的是处理这种人伦关系的道德准则。三纲五常政治伦理原则的形成,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成熟,因而历代封建统治者均是将这一政治伦理原则作为治世圭臬的。                         

无论是三纲还是五常,其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确立和维护法定的封建社会尊卑贵贱的等级序列,由此强调等级之分的不可逾越;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不再是相互、相对的,而是依附的、绝对的,只有着卑者、下者对尊者、上者的服从敬顺,不见了尊者、上者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对这一政治伦理原则,封建时代的正统思想家,都毫无例外地拥护它并围绕着它来思维,他们逐渐把汉代以来流行的纲常观念推向绝对化、神圣化,并使之深入广布于人心,从而使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后期)人伦关系的基本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

封建统治者尽管极力宣扬“三纲五常”,但他们主要是要求卑者、下者遵循。例如,唐朝统治者的治国措施仍是遵照两汉以来的传统,提倡尊孔读经,维护社会已经公认的封建主义纲常名教。唐朝统治者特别推崇“君权神授”的信条,不允许对君权有任何的怀疑。唐太宗李世民就说:“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因为这是“天地定位,君臣之义以彰;卑高即陈,人伦之道斯著。”因此他要求人臣要绝对服从君主,即使君主罪过很大,为人臣的也要效忠。因为“君臣之义,名教所先”。他谴责秦末的赵高、汉末的董卓,说他们将为“人神所疾,异代同愤”。[16]理由就是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君权神授”的纲常名教。但是,李世民本人在处理具体政治问题时,却并不拘泥于所谓的纲常名教,使自己的手脚被束缚。他自己杀兄逼父夺取皇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不可否认,作为封建社会道德准则的三纲五常,对封建时代的传统社会和专制政治起到了稳定作用,中国封建社会因此长期延续停滞。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后期,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和衰败,三纲五常逐渐凝固和僵化,它的束缚人们思想和行动的精神枷锁的负面作用更加突出。明清时代,许多进步的思想家对三纲五常开始进行批判。经过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洗礼,三纲五常逐渐失去了它对社会的影响力。然而,民主和科学不是一蹴而就的,三纲五常这个封建幽灵,仍然在封建制度已经被推翻之后而不时地显现出来,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是不能忽视的。

 

注释:

[1][3]《论语·颜渊

[2]《论语·子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