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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0多吨病死猪肉流向餐桌 工人自己不敢吃

 超越梦想之上 2015-04-08

  根据《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相关规定,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农业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场所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监管责任,对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龙岩新罗区秀东村村民吴胜荣养了2000多头猪,他说:“一个月平均有30多头病死猪,有疫情时一次死上百头也很平常。为处理这些病死猪,我花六七万建了两个300立方的化尸池,但很快就被死猪堆满了,压力很大。”

  一些养殖户告诉记者,根据镇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求,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处理一头病死猪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据现行补贴政策,无害化处理只能领到80元补贴,且申领手续繁琐。很多养殖户即使不卖给猪贩,把病死猪随意丢弃到河里的也很多。

  凌某是向张志强供货的猪贩之一。张志强在漳平租赁正规屠宰点场地,私自兴建了不具备生产、检疫条件的屠宰、分割生产线,大量收购病死猪肉。屠宰点一名工作人员说:“死猪每斤3至4元,病猪、老母猪等价格更高一些,只要有货,我们都收。”

  吴胜荣告诉记者:“经常接到猪贩收购电话,大型养殖场不会做这种事,但这个市场是存在的。”

  工人自己都不敢吃屠宰的猪,每月2100元“辛苦费”搞定检疫负责人

  “案件中所有病死猪都是在正规屠宰点宰杀的,生产、销售的病死猪肉均有正规检验检疫手续。”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詹文富告诉记者。

  公安机关在查处林深非法屠宰病死猪的窝点时,现场查扣120多吨尚未销售的病死猪肉。新罗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许龙说:“现场卫生条件不堪入目,一些猪肉变绿、发黑、腐坏长毛,病死猪坏死的内脏堆积在地上,恶臭熏人,有的民警在现场呕吐,甚至好几天吃不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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