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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3】福列特、法约尔和韦伯对组织的认知

 jiutian011 2015-04-10

与企业界的朋友们在一起讨论管理的问题,常常感受到一些认知的困难,这些困难使得我不得不检讨和重新审视:是不是对于规律性的认识不足够?是不是没有把握最基本的内涵?是不是没有了“初心”而忘了“为什么出发”?回答这些问题的一个途径,在我看来是回归经典著作,通过对于核心概念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去寻找发展中规律性的认识,来生成我们的心智与能力。


“春暖花开”将连续7周精编连载《我读管理经典》的全部内容,以飨读者。


福列特的四个管理基本原理


让我关注到福列特,是在研究企业组织管理特性话题的时候。因为一直对冲突的理解无法有效把握,福列特从关注雇员之间的问题解决理论、参与管理、质量范围和其他基于团队的涉及员工在诊断、分析和寻求解决方案的方法入手,研究领导者和权力的作用,提出企业组织是一个社会组织而非经济组织等等一系列在今天看来非常重要的思想。我把福列特的思想概括为四个基本的管理原理。


第一个原理:建设性冲突

冲突—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既然这一点不能避免,那么,我想我们应该对其加以利用,让它为我们工作,而非对它进行批判。冲突管理的最终结果并不是“胜利”也不是“协商”,而是利益的整合。


第二个基本原理:企业是一个社会组织

企业管理者如何真正理解企业组织的属性,如何让企业能够拥有社会价值,做不到这一点,就无法带领企业走在持续成长的路上,就无法真正让自己为企业创造价值。


第三个基本原理:管理是一种职能并以科学为基础

我们很多管理者并没有真正理解并认同管理是科学管理,依然用自己的经验来主导管理行为与决策;或者内心认同管理是科学管理,但是行为习惯以经验为导向。一些管理者没有专业地要求自己训练科学管理技能,没有专业对待人与事,反而以个性化、随意性、经验主义的方式来处理人与事,令管理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得管理更没有创出福列特所言的“产业要素”所应该创造出的价值。


第四个原理:重塑领导者的权责

什么才是真正的领导者,福列特的观点可以让我们清晰的认识这个问题,找到最明确的答案。我非常喜欢和认同她对于领导者内涵的界定,正如她所言,领导者能力不在于能够施加个人意愿并让其他人追随他,而在于如何把不同的意愿联合起来成为群体的内在动力。


法约尔与组织效率最大化


1993年的春天,我第一次学习法约尔的14条管理原则,好像一下子打开了一扇窗,窥见管理内在之力。1916年,《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发表,法约尔提出著名的“管理要素”,标志一般管理理论的诞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法约尔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不是他对于一般管理要素的贡献,而是在法约尔那里,我终于明白组织效率的提升来源于什么?


管理所谈的效率是劳动效率、组织效率和个人效率。而在一个高度发展和竞争的环境中,劳动效率的改善已经成为基本条件,同时因为个人需求的提升,以及满足个人需求的激励手段的不断出现,个人效率的改变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是相比较而言组织效率的改善却不尽如人意。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们在今天的管理中,忽略了法约尔最初提出的14条管理原则的两个关键问题。这两个关键问题的理解,构成了组织管理的基础,也就是影响组织效率的两个关键要素,这两个关键问题是:专业化能力和等级制度


法约尔在阐述14条管理原则的时候,我们不难看出他是围绕四个关键问题展开,这四个关键问题是

  • 劳动分工

  • 等级与职能过程

  • 组织结构

  • 控制范围


而对于这四个关键问题的诠释和理解,法约尔都是在不断的强调专业化和分工、分责、分权之间的关系,甚至在谈到人员报酬、个人利益、团队等等原则的时候,也是在分责的前提下来谈论,对应于等级制度。统一指挥、统一领导、集中、秩序、公正等管理原则中也一贯表达对于分责的理解和认识。


韦伯与现代组织管理


阅读马克斯 · 韦伯是从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开始的,韦伯这本小册子令我爱不释手,既感受到理论本身的魅力,更感受到研究带给实践的穿透力,被他透彻的分析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所深深吸引,似乎在朦胧中,能够开始洞察社会运行背后的逻辑。


在了解韦伯思想的时候,我才弄懂现代管理与经验管理的根本区别。事实上,管理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命题,那就是权力是个人还是组织的。韦伯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就是管理从经验到现代的分水岭,这个分水岭就是:权力赋予职位而非个人。


他从事实出发,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服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础,提出了自己的理性设计的原则:

  • 权力

  • 职位

  • 非个人性

  • 法律


这四个原则以最理性的方式预先假定了法律和权力的概念,明确地提出权力与职位的关系。韦伯认为权力是非个人的,必须在法律的界定下来确定权力与职位的概念。这个思想在今天看来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在一个一切以个人至上权威为导向的社会中,韦伯的理论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韦伯清晰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我深受影响的正是这一点。


在今天的管理实践中,表面上看我们已经解决了韦伯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权力与职位的合法性早已成为共识,权力不再是个人的,而是属于约定的责任。但是事实上我们还是会看到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而拥有权力的情况存在。


所以理解韦伯,应该理解他对于组织管理的原则约定:权力是组织而非个人。组织管理的核心就是让权力从个人的身上回归到职位上,也就是组织本身上,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效率才会得到


研读韦伯组织管理理论还让我认识了另外一个道理:职位的含义是责任。在认识韦伯之前,我认为职位只是一个分工而已,只是简单地把职位看作是权力最基本的条件,没有认识到权力并不是权力的意义,而是职位的意义、是职责的意义。当权力是职位的含义时,就要求权力表现专业能力,简单地说,权力需要承担职责,没有职责的权力是不存在的。


(责任编辑:袁璐)


【特别】:本文是陈春花老师最新著作《我读管理经典》连载的第三篇,大家可以在关注陈春花老师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春暖花开”后,在菜单栏点击【我读管理经典】阅读。


【声明】:转载请注明:转自:春暖花开 (CCH_chunnuanhu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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