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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我和你一样,有时候和世界没有默契

 美美书虫 2015-04-11
文/李小丢

直到现在,我都特别羡慕那些生活中那些会“来事儿”的姑娘。

她们总是很有自信,能把自己和在她们周围的人都照顾的很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而又不着痕迹。他们知道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人应该聊些什么,有她们在,永远也不会冷场。而且她们善于观察他人的心意,总能先人一步把别人期望做的事情给做好。遇到麻烦的时候,她们稍稍撒点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最重要的是,无论她们怎么做,都是那么自然而然,毫不突兀,还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而我简直就是这些姑娘的反面。

如果要我形容一下自己在待人接物时的态度的话,大概只有“尴尬”二字最为贴切。早年间看小津安二郎的名作《东京物语》的时候,感到片中的老夫妇分明就是自己,他们去陌生的大城市东京探望自己的孩子,在狭小的居所内似乎显得大而无当、碍手碍脚,他们生怕自己的一举一动被儿女们嫌弃,因而总是小心翼翼,总感觉给别人添了麻烦,在陌生的环境下,他们是那么的尴尬和弱小,仿佛是多余的存在。

我和你,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一样,有时候和这个世界没有默契,就像明知道应该要往东走,可是控制不住的,最终的结果总是南辕北辙,不尽如人意。明明知道该怎么做,可是就是做不好,这是最让人困扰的事情吧。

从小我就是个不会叫人的孩子,总是紧紧拉着父母的手,紧抿着嘴一声不吭。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弯下腰来逗我的叔叔阿姨们的样子,他们开始总是笑得很和善,说:“叫阿姨啊小丢。”父母也跟着附和,“叫啊,叫阿姨。”可我总是张不开嘴,把头扭到一边。渐渐地微笑的嘴角耷拉下来,脸也微微涨红了,神情也似乎有些困惑,“小丢乖,叫阿姨,阿姨带你去吃蛋卷冰淇淋。”他们还在徒劳地努力着。可我还是摇头,“不吃。”最终的结局总是以大人们投降而告终,父母们也感到不好意思,连连向人道歉:“这孩子,就是不讨人喜欢,不会叫人。”其实并非我个性乖张,我只是觉得不好意思,当时的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尴尬。可是却早早的学会了制造尴尬的气氛。

告别了懵懂无知的幼儿年代,我周边事物的反应愈发敏感,“尴尬”二字便如影随形,始终没有甩开过——可是对外还偏要做出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搞得自己和别人都很累。事实上,我活在他人的眼光和议论的恐惧里,每次被别人仔细打量的时候,就总是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希望自己被别人所注意,但同时又害怕被别人所注意,像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在学生时代,这个问题还不是很明显,对老师来说,学习成绩才是第一位的,别的都无所谓。对我自己而言,我不是个会来事儿的姑娘这个事实,顶多会偶尔让我有些懊丧,毕竟,做个人人都喜欢的姑娘是件多让人向往的事儿啊,会获得更多来自同性的友谊,也可能会赢得更多男孩子的爱慕。因此,我会用自信的外表来掩饰我内心的紧张,我越是觉得自己笨拙,就越要表现出看不起那些会来事儿的姑娘的样子。我武断的认为她们都是没有内涵的绣花枕头,于是和好友们着意看艺术片、听摇滚、写颓废阴郁的文字,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个充满个性魅力,比那些姑娘们更有人生追求的姑娘。

我用我所认为的优势来抵消我的怯懦和尴尬,我全心地投入到阅读和写作中,就像勃朗特姐妹和简奥斯汀那样,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是舞会上的焦点,因此我们需要用我们自己擅长的事来平衡自己的内心,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把我们从失意的泥沼中搭救出来。那是我们找寻到的一种独特的与这个世界达成默契的方式,在这个我自己掌控的小小世界里,我不必刻意讨人欢喜,也不必觉得尴尬。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耐心的倾听我的声音,从而可以透过我略显疏远的外在表现,直达我的内心。

但暗地里,我依然幻想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会来事儿的姑娘,可是我的种种努力在我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这种挫败感在我刚入职场的时候特别明显,我始终学不会大方得体的微笑,也不具备迅速和同事打成一片的能力。和上司待在同一部电梯里总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只会说:“今天好热啊”,或是“今天真冷啊”,说完了感觉自己都要石化了,实在是蠢得可以。我在夜晚回放这些场景,默默地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说点什么。可是真的有下一次机会的话,我依然是张口结舌不知所措。

而与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时和我加入公司的新人小薇,她开朗大方,每天都能很亲切地问大家早安并且露出甜甜的微笑,她会很贴心地和大家分享她带到公司的午饭,并且不露痕迹的夸赞女上司的衣着并很快地交流起穿衣经……这些都是令我可望而不可即的能力,当时的我绞尽脑汁的希望可以给我的女上司留下一点深刻的印象,我认为她恐怕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所以,当她在月度总结会上,宣布我是“最佳新人”的时候,我简直以为我还沉醉在哪个我编造的玛丽苏幻境中没有清醒过来。我到现在还记得她鼓励的看着我,说:“李小丢的稿子写的很不错,比你们在座的很多老人都强。”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不会来事儿的女孩儿也会被人欣赏、认可,原来人生并不仅仅是学会讨人喜欢便可以一往无前。

后来有一次无意中和女上司聊起我们这一批的新人,她说我和小薇是最出色的两个人。“但是你们完全不同。”她哈哈笑着说,彼时我们已经非常熟捻。我缠着她让她说说我们有什么不同。她避而不谈,说:“你别装傻,你们个性完全不同还用得着我说。我就说说你们的未来吧。”“哦?”我十分好奇,她接着说:“小薇适合嫁个有钱人,她出的厅堂入的厨房,在家可以相夫教子,出去外面也拿得出手,嘴又甜又懂事,什么复杂的家庭关系对她来说都游刃有余。你看她做出镜主持人把那些大咖哄得那么高兴就知道了。”“那我呢?”她故意皱起眉头,“你就完啦,只能靠自己!脾气直性子倔,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不会拐弯抹角不会说好话。你这辈子,就是老老实实靠本事吃饭的命,快写你的稿子去吧!”我笑着关上了办公室的门,心里还挺得意。我不会想到,多年以后我和小薇的人生际遇居然和她所说的完全一致。

也是从那一刻,我开始懂得,我不必勉强自己成为什么人,只要我有自己坚持去做的事情,并且能从中寻找到乐趣,那我就不会被这个世界所摒弃。也许这就是造物主的神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样貌和个性,然而就算有再多不同,我们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接近同一个梦想——被这个世界所接纳,并且找到最适合我们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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