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区封闭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2015-04-12 15:58
河南经济报南阳新闻,南阳交警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加强城区封闭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阳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禁止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封闭电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前在城区销售、行驶的封闭电动车多数不在国家工信部等部门发布的《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不具备上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只能在特定的封闭区域内运行,严禁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对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的机动车型,车辆所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凭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不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仍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封闭电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从事载客营运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予以查处。工信、质监、工商等部门将依法对不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擅自生产、销售拼装或生产、销售擅自改装封闭电动车,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或以“不需要驾驶证、上牌照、买保险”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企业、商户,予以处罚。 三、对出现暴力抗法,围攻执法机关,殴打执法人员,堵塞交通,煽动闹事,非法上访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63311110-31037 63593333(公安局) 63103397(质监局) 63135168(工商局) 61600165(交通运输局)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10日 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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