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本体论(中) ■张天弓
张怀瓘的研究思路是这样的:参照西晋陆机《文赋》而写《书赋》,《文赋》揭示文学的规律,他要揭示书法的规律,或者说书法本体。为此,他认真研读了南朝齐王僧虔《书赋》及王俭“序”、“注”,不太满意,他也全面考察了以往的书法史和书学史的材料,运用魏晋玄学的哲学思想,直指书法本体。 大凡熟谙书法者,都深知书道之难,简易、模糊、玄妙、抽象。苏晋、王翰二人都尝试作《书赋》,但“经旬月”无成,说“书道亦大玄妙”,“极难下语”,“不比于《文赋》”。在二人心目中,陆机《文赋》是文论的名作,影响深远,现在撰作《书赋》,如果不能达到《文赋》的高度,则“无由伏后世人心”,想要达到《文赋》那样的高度,就要“知书之深意”,知“书之深意”与“文之深意”的区别。他们向张怀瓘请教这个问题。这确实是个难题,从前没有人提及。张怀瓘解答这个问题说了一段话,这段话不啻成“书法本体论”的千古绝唱。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欲知其妙,初观莫测,久视弥珍,虽书已缄藏,而心追目极,情犹眷眷者,是为妙矣。然须考其发意所由,从心者为上,从眼者为下。先其草创立体,后其因循著名,虽功用多而有声,终性情少而无象。同乎糟粕,其味可知。不由灵台,必乏神气。其形悴者,其心不长。状貌显而易明,风神隐而难辨。有若贤才君子立行立言,言则可知,行不可见,自非冥心玄照,闭目深视,则识不尽矣。可以心契,非可言宣。 这段话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书法本体论的体系,或者说纲领;二是书法本体论的内核,概括出“本体”。可以结合《文字论》全篇内容来解读。 张怀瓘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同“现”)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这是书法本体论的内核,一语中的。笔者多次说,“书则一字已见其心”是中国书法艺术的定海神针。为什么说是定海神针呢?因为是对书法本体最精确的概括。这里面有四层意思。 第一,书法审美是观照作品中汉字的“形”,不观照“音”,不观照“义”。每个汉字都是形、音、义三者的统一体。书法审美是从毛笔书写的字形中生发出来的。在张怀瓘这里,这个“字形”不同于今人所说的“字形”。它在形、音、义的统一体“文字”中,既与音、义相区别,又相联系。从形、音、义联系看,“字形”与天之文、地之文、人之文相通,意义神圣;从区别看,“字形”是审美对象。这两层意义在书法艺术观中是统一的。所以古代的书法审美始终关联着“真”与“善”。这是中华文化的真善美。 第二,书法审美是观照汉字的“形”与“神采”,《文字论》还说:“惟观神采,不见字形。”字形之“神采”来自书法家的“心灵”。文字是语言的物质载体,或者说视觉形式。文字只有通过语言才能发挥其功用。所以“文字”一词常常也表示语言、书面语、文章、文学。书面语、文章或者文学,是“数言乃成其意”,“数言”就是几个字,组成句子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义。例如,“我写字”这三个字合起来组成了一句话,表述了“谁”、“干什么”或“怎么样”,意思完整,其中任何一个“字”都不能表达作者的意思。“我写字”表达了完整的意思,可离审美恐怕还有十万八千里。书法与书面语不同,“一字已见其心”,高度凝练,可以“得简易之道”。 第三,文字作为语言的视觉形式,又与绘画相似,所以有人归于造型艺术。“一字已见其心”还包含着与绘画的差别。张怀瓘《画断》有言:“象人之美,张得其肉,陆得其骨,顾得其神,神妙无方,以顾为最。”这是讲人物画,以“传神”为上,与东晋顾恺之“以形写神”说相似。绘画是造型艺术,要用笔墨色彩描绘的图像,去表现现实中事物的形象,画家的思想感情、审美意识融入这形象及笔墨色彩技法之中,即后世所谓的“写意”。书法的“形”是抽象符号的“字形”,绘画的“形”则是万事万物的“形”,陆机也说过“存形莫善于画”,存万事万物之“形”。书法可以“不见字形,惟观神采”,从“字形”中直接看到“神采”,看到“其心”,而绘画的“形”则是丰富复杂,看不到“其心”,只能感悟、想象融入丰富多彩的绘画形象中的“其心”。“其心”融入形象,如同“盐溶入水”,无迹可寻。书法则高度浓缩,“已见其心”的“一字”就是一幅画。所以后世论者常常移用西汉扬雄的名言“书,心画也”。张怀瓘不仅看到了“心画”,更重要的是看到了“一字”的“心画”。 第四,“得简易之道”,既明确了书法与文学、绘画的区别,又揭示了书法本体,可谓是个哲学命题。先说这个“得”。三国曹魏王弼《老子注·二十二章》说:“得其本故曰得。”《五十二章》又说:“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意思是体“本(道)”而御“末(象)”,这是本体论的理解。现在学人多作认识论的理解,这是对的,我个人以为还应该有本体论的意义。张怀瓘的所谓“得”,显然有这两种意义。 再说这个“简易”。在《易经》中“简”为坤卦,为地;“易”为乾卦,为天。《易经·系辞》说: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这是解说“易简”之道,天下之至理。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大始”、“成物”,也就是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生化万物;二是“易”则“易知”、“有亲”,“简”则“易从”、“有功”,这是体用合一。把握这“易简”之道,天下之至理,圣贤之业就可以“成位乎其中”了。 东汉郑玄《周易赞》(《四库全书·经部一易类》)解说这“易简”之道,突出“简易”: 易之为名也,一言而函三义。简易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故《系辞》云:乾坤其易之缊耶。又曰:易之门户耶。又曰: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此言其易简之法则也。 这是说“道”:乾之“确然”为刚强,坤之“■然”为柔顺,阴阳相交,刚柔相济。体“道”是“易知”和“易从”,这是《易经·系辞》中观点。接着郑玄又解说“道”的“变易”和“不易”,也就是“变”和“不变”。所谓“变易”,是说:“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意思是生生不息,生育万物。所谓“不易”,是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此言张设布列,不易者也”。意思是“道”一、天地“尊卑”、“动静有常”这种包括天地人的宇宙论的格局图式不变。所以结论是“据兹三义,而说易之道广矣,大矣”。看来,郑玄的解说,思路清晰,是由“简易”之道到“易简”之道。易简之道并不是高不可攀、深不可测,还有简易之道相通,这是中国哲学的智慧,中国哲学的诗意。 以上引述比较繁琐,却很有必要,因为由“简易之道”到“易简之道”是张怀瓘书法本体论及其体系的哲学基础。不知“简易之道”,无法理解张怀瓘书论的奥妙。“一字已见其心”,是说“一字”直通“其心”,“其心”直通“道”,“易简之道”。意思就是今人所谓书法是抽象的艺术。在中国的传统艺术之中,书法是唯一的抽象艺术。但是,书法又不同于现代的抽象绘画,尽管模糊、深奥、玄妙,但还是“简易之道”,“易从”而“有功”,“易知”而“有亲”。意思是可理解的,可亲近的。 一字已见其心,书法是人物画的“眼睛”,是文学人物形象的“眼睛”,目击道存。这就是书法艺术的奇妙。 在我们面前展开一件书法作品,它同时是一件文章、文学作品的文本,又是一件视觉的图形。我们可以用文学的审美方式去看它,也可以用绘画的审美方式去看它,书法在文学和绘画的夹缝里,有可能成为一张“皮”——形式。书法没有自己的美,自己的审美方式,书法就不成其为艺术。这就是书法本体论要回答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通俗地说,面对书法作品,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什么”和“怎么看”。 请看颜真卿《祭侄文稿》,这里从第十五行中挑出一个“陷”字,从第七行中挑出一个“挺”字(图1),一静一动。二字的意象,有大唐风貌,正大气象;雄强如泰山矗立,激情如大河奔流。不见一丝多余的笔墨,不见技法,是无法之法之大法。令人高山仰止,百看不厌。 “陷”字左旁“阝”与右旁“臽”焊接为一体,上部是一撇左右衔接,下部是“臼”左竖上下对应。字势庄严,诚如《文字论》所谓“骇目惊心,肃然凛然,殊可畏也”。“挺”字左旁“扌”与偏旁“廷”中的一竖,左右平行呼应,加之上边左右两个小三角对称,如同一扇门,诚如《文字论》所谓“筋骨立形”。 “陷”字左旁“阝”的竖画厚重,直下稍带侧锋,紧接着右旁“臽”上一撇“丿”凌空取势,起笔饱满,侧锋更厚重,出锋有力,恰好与左旁“阝”衔接。下一撇“丿”,同样凝重,渐近中锋,稍显委婉。最巧妙的是“臼”部的这一点,很随意的带破锋的一点。与左竖隔空齐平,又与右撇尖斜面相连,是“点睛”之笔。再看下面的左点、右点,变化奇妙。回头看“臽”的形势整体,点画间布白,生气流动而情趣盎然。再看“陷”字字势,犹如泰山巍峨,泰山之中还有天街,洋溢着生活气息。“陷”这一字,就是一幅绝妙的“心画”,“一字已见其心”! “挺”字左旁“扌”,横、竖、钩迅疾劲利,左上挑变调,略显委婉娴雅。右旁“廷”起笔撇“丿”,顺势接左上挑,按下折转撇下。紧接着横、横、竖、左上钩起,迅疾劲利,尤其是左上钩拉得那么高,势来不可遏。顺势接,“廴”部起笔变调,左转、左转、逆翻上右转下,逶迤融流利,捺笔一波三折果敢有力,曲终奏雅。这是真正的一笔书,激情流淌,九曲回肠,“一字已见其心”! 从“陷”字、“挺”字,可知“一字已见其心”是过程,也是结果,是过程与结果的合一。书法之妙,就在于过程与结果的合二为一。我们观照“陷”字、“挺”字,从结果去看过程,穿越了时空,感觉到了颜真卿心灵的颤动,目击而道存。张怀瓘的“一字本体论”解答了书法审美看什么和怎么看的基本问题。一字本体论,在文学与绘画的夹缝里为书法杀出一条生路。 今人喜欢讲“艺术通感”,“文学”、“绘画”甚至“音乐”、“舞蹈”与“书法”交融,但这里要冷静地说,有区别才有交融,没有区别就是一盆浆糊,可能什么味道都有,但什么都不是。张怀瓘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书法本体。这个书法本体告诉了我们,书法之“奇妙”,就在于“字形”与“神采(心灵)”直通,由“简易之道”到“易简之道”,目击而道存。人类的艺术世界中,哪有中国书法这样的“一字已见其心”的奇妙艺术呢! 《文字论》说:“气势生乎流便,精魄出于锋芒。”这告诉我们,观赏字势要致广大而尽精微。不深入到字势的细微末节,就看不到书法的奇妙,不走向字势的整体,也体悟不到作者的心灵。从点画中的细微末节走向字势的整体,路途曲折而漫长,移步换景,沿途有许多绮丽的风光。《祭侄文稿》中的“挺”字,就是一笔,曲曲折折,用一根线条去散步,沿途的风光多么精彩! 鲁迅先生行书对联“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复制品(图2),广为流传,实际上是从行书立轴《自录旧作赠柳亚子》(图3)中挖出来重新拼合而成的,原来是一首七言诗。这副对联,实际上是赝品,在艺术上很精彩,堪称上乘之作,能显示鲁迅书法的艺术风格,这是书法中特有的“集字书法”。行书经典《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也是“集字书法”。武汉黄鹤楼门口墙壁上行书“天下江山第一楼”,是集北宋米芾的字。“集字书法”只有用“一字本体论”才可以作合理的解释。 现在可以从书法本体论来理解“其后能者”和“加之以玄妙”了。“其后能者”,要求“能者”具备“三个功夫”: 第一,六书的功夫。知字法,篆法、隶法、草法,消灭错别字。 第二,文辞的功夫。知文法,晓文体,懂文学。还要文风与书风匹配,不可左边“大江东去”,右边“晓风残月”。 第三,技法的功夫。可以概括为“稳”、“准”、“狠”。“稳”指各种技法均衡发展,熟练平稳,不可高一下、低一下,相差悬异,成功率低。“准”指技法到位,干净,不可交代不清。“狠”指不犹豫,不迟疑,不拖泥带水。总之,先写好字,再艺术。“加之以玄妙”,就是“见其心”。“见其心”可以概括为“三个自然”: 第一,其心的自然。即体“道”,提升人生境界、艺术境界。 第二,书写的自然。即兴挥毫,不设计,不做作,任情恣性。 第三,字形的自然。字形天然不齐,不可强求划一,伤字之天性。 在书法作品中,是“三个显现心灵”,是字势统领用笔、结字,来显现心灵: 第一,字势具有形体美,也有神情美,表现心灵。 第二,字势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用笔是这个过程的一方面。 第三,字势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结字是这个过程的一方面。 这是一个过程的两个侧面。用笔与结字相互融和的过程,形成了字势,形成了神采。这是“一字已见其心”的具体内涵。结合《文字论》全篇内容,书者挥毫的要点还可以归纳出“三个进入本体”: 第一,笔锋进入本体。 第二,运腕进入本体。 第三,气息进入本体。 同时,“一字已见其心”也是一个过程,人生的艺术追求的过程,艺无止境。王安石《游褒禅山记》说:“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书法艺术有无限风光,观览无限风光,没有捷径,只有不断跋涉、艰苦攀登。 四、书法本体论的体系 《文字论》以这个“书法本体”为中心,勾勒出书法本体论的体系。这里分而述之。 1、书法艺术观 (1)起源论:古人的理论思维中,起源论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起源是“本根”,是“祖”。《文字论》开头一段论述了书法肇于自然,立天定人又由人复天。首先是文字书法,然后是书法艺术,这是先实用后艺术的起源论。所谓加之“玄妙”。“玄妙”是指“道”,如《老子》所谓“玄而又玄,众妙之门”。“玄妙”也是指“心灵”,得“道”的心灵。 (2)功能论:张怀瓘认为书法艺术具有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实用功能高于审美功能;严格地说,实现教化的实用功能是书法的社会功能,书法审美的功能是后来“加”上去的。这也是蔡邕的观点,只是在蔡邕那里书法审美还停留在书法形态的“势”,张怀瓘由“势”提升到“玄妙”。这种观点对当代书法仍有积极影响,我们提倡书法作品的书写内容(文字内容)要传播社会“正能量”。 (3)审美观:张怀瓘书法审美观的哲学基础是玄学的“简易之道”,理论依据是“形神统一论”,主要内容是先“功夫”,后“玄妙”;“功夫”加之“玄妙”;“玄妙”高于“功夫”。这种观点使人想起南朝的书法审美标准“天然”与“功夫”。 (4)本体论:“一字已见其心”的“一字本体论”,揭示了书法本体的核心,找准了书法在艺术大家庭中的位置,明确了书法与文学、绘画的根本区别,形不同,心不同,表现不同,即目击道存,唯一的抽象艺术,文学、绘画都是具象艺术。同时肯定了书法是由“简易之道”至“易简之道”,揭示了书法的“奇妙”。 2、方法论 书法作品处于书法本体体系的中心地位。由观赏书法作品入手,再推及书法家,最后又回到观赏书法作品与审美感受的传达。这种路径与现代美学的艺术本体论研究的构架非常相似。这可以弥合部分古代书学“现代性转换”过程中的古与今的一些障碍。 3、作品论 (1)书法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是“字”,“字”是“字势”与神采的统一体。《书断》使用过“字势”,如张超“字势甚峻”。在张怀瓘这里,“字势”是显示毛笔书写功夫的“字形”,具有方圆、欹正、虚实等形体美的“字形”。《文字论》说:“不由灵台,必乏神气;其形悴者,其心不长。”没有功夫就会“形悴”,“形悴”就没有精神。另一处说“以筋骨立形”,也可以为“功夫”作注解,为“字势”定标准。书法审美常常是拟人化的,先看字势的立和行,有筋骨就立得住,有健步就走得稳,再看风度翩翩。 (2)书法艺术形象的最小单位是“一字”,“一字”独立而完整。如何看待多字呢?之前孙过庭《书谱》已有说明,“一字乃终篇之准”,张怀瓘当然赞同,《文字论》批评张芝的书法,用的就是这把尺子,说张芝“尊幼混杂”。这实际上是讲动态的章法。 (3)书法艺术形象要有生命活力,有如自然之生命。《文字论》强调“筋骨”和“飞动”。所谓“筋骨立形”,是说字形没有筋骨就没有美,算不上艺术。这是说用笔,也涉及结体或结字。“筋骨”之上还要“以神情润色”。所谓“务于飞动”,一是“气势”,二是“精魄”。该篇解说:“气势生乎流便,精魄出于锋芒。如观之,欲其骇目惊心,肃然凛然,殊可畏也。”这是说笔势,草书的笔势。笔势要“流便”,要有“锋芒”;笔锋、笔势显现“气势”、“精魄”。包含这种结字、笔势的艺术形象就是“字势”与“神采”的统一体。它的整体效果应“骇目惊心”。笔势、结字在这里相互交融,不像元明以后那样泾渭分明,而且二者从属于字形、字势。一笔一画也有笔意,把众多点画的笔意和体势的意趣凝聚而升华,就成为字势的神采。体现神采,字势整体优先。 (4)书法艺术形象是“状貌显而易明,风神隐而难辨”。这强调书道之难。下面接着说:“有若贤才君子,立行立言,言则可知,行不可见。”观看书法如同看人,“贤才君子”的言行可知,但其心难辨。这涉及现在人们常说的书法艺术的“抽象性”、“模糊性”的问题。“难”与“易”相辅相成,没有“难”,也就没有“易”。 4、创作论 (1)古代书论没有“书法创作”的说法,虽然也强调“自出新意”、“个人面貌”,反对书奴,但一般是指为书之道上的一个阶段,水到渠成的一种过程。古代文人雅士是“游于艺”,日常书写、偶然出彩。《文字论》没有专门的“创作论”,没有专门讨论书写技法。今人常说“日常书写”,意为每天动笔,毛笔功夫熟练,这是对的。不过古代文士的日常书写,还有汉语的功夫在里面,文学的功夫在里面,思想情感在里面,所以日常书写会偶然出彩。 (2)张怀瓘的核心观点是“不由灵台,必乏神气”。“灵台”就是“心灵”。“心灵”是最难琢磨的,《文字论》给定了一些线索。《文字论》关于“其心”的用语有:灵台、心、意、情、志、天资、境界、自然。这些描述,几乎涉及书者个人的整个精神世界,有性格、禀赋、意识、意志、气魄、思维、情感、修养、境界、灵魂等。 第一,其心有境界:进乎道,有理想,超越性。人生的境界决定着书法的境界,这是古代书学的首个书法“境界说”。古人提倡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提升人生境界的有效途径。 第二,其心有意志:执著追求,漫长过程,不断希望又不断超越,“志出云霄”。 第三,其心有心意:有思想,有见的。《说文解字》解释,“从心察言而知意也”。古人常言“意在笔前”。 第四,其心有性情:有温度,有个性,有感情。我们现在还在说“性情中人”。刘熙载《书概》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贤哲之书温醇,俊雄之书沈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贤哲、俊雄、畸士、才子各有所书。 第五,其心有天资:有感觉,有心悟,有才气。张怀瓘聪明之处,在于指明“天地无全功,万物无全用。妙理何可备该”,特拈出一个“天资”,“天资”可以得“妙理”。这有点像清末杨守敬《书学迩言》说的学书“天分第一”。 (3)主张“探文墨之妙有”与“索万物之元精”并行,将读帖与观象结合起来,是张怀瓘的一个创意。他没有过多地去纠缠“古法”,也没有刻意地去凸显抒情的“创新”,而是将书法传统的“妙有”与自然万物“元精”结合起来,二者可相互发明。这个创意有助于理解张怀瓘所谓书法审美的“心契”。 (4)探索取法现实事物的创作方法。张怀瓘说:“务于飞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拏攫之形;执蛟螭,见蚴蟉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如此规模。”意思是把关于现实的“意象”融入书法的艺术形象中,“意象”的特征在于“形”和“势”,当然也有“意”。“意象”是个审美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书学中,《文字论》不是偶尔为之,应该是有心得。 第一,“意象”也可以指称书法的艺术形象。《文字论》此前说:“张有道创意物象,近于自然。”是把张芝的草书看作是有“创意”的“物象”,这实际上就是“意象”,而且还“近于自然”。草书中的“物象”与现实事物的“意象”可以互用。稍后天宝年间书论家蔡希综《法书论》直接用“意象”指书法形象。宋代书学,使用“意象”则比较普遍了。 第二,“意象”作为审美概念,始于南朝齐刘勰《文心雕龙·神思》,是说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文心雕龙》在唐代受到文士关注,《神思》主要讲文学创作,张怀瓘借鉴文论探索书论,应该知道《神思》中的“意象”。再说“意象”的产生受到《易经·系辞》及“正始玄学”中“言意之辨”的影响,这都是张怀瓘的思想资源。 第三,现实的物象如何变成书法的文字“意象”,《文字论》作了一些探索,“形”、“势”、“元精”、“筋骨”、“神情”、“玄照”、“心契”,等等,但还是使人感到玄妙。笔者曾经撰作《传统书学与书法美学》短文,专门讨论《文字论》中的书法本体论体系,中心词是“文字意象”。现在看来,用“文字意象”论述这个书法本体论体系不够准确,但是这个“意象”确实非常重要,张怀瓘提出“文字意象”的问题发人深思。文学语言塑造艺术形象,只能靠艺术想象。语言文字中看不到形象。我们艺术家很聪明,凡是说不清楚的地方就说“艺术语言”,什么“电影语言”、“绘画语言”,还有书法的“艺术语言”,语言就是让你尽情地去想象。艺术想象是大脑中的形象,原材料是现实的物象,依据是文学中的文字和语音,思想情感把它们混合起来,这个形象就是意象。“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诗中有画,这艺术想象中的“画”就是意象。文学研究已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如“明月”的意象、“夕阳”的意象、“柳絮”的意象、“寒蝉”的意象、“春风”的意象、“鸿鹄”的意象、“乡愁”的意象、“在水一方”的意象等。“意象”的基础在于“象”,形象贴在语言文字的语义上。看到一个“红”字,可以从“红”的字义想象诸多的红色。可书法里面没有“象”,只有“字”,尽管字形有细微而丰富的笔迹墨痕,但它毕竟不是”象”,观照“红”字也不能想象到红色。物象如何化为“红”字的字形?现实物象与书法的字形怎么融合?怎样“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怎样“囊括万殊,裁成一相”?是不是需要一个中介?这就是心理上的“意象”。这是书法审美的一个关键。现实物象如何成为书法意象,张怀瓘已经触摸到这个问题。理解意象,可以看看阿恩海姆的《视觉思维》。 5、观赏论 (1)书法观赏的特性是“玄照”、“心契”,不假思索而目击道存。这实际上说的是书法的艺术直觉。 第一,眼光可以击穿皮肉,直达筋骨、直追神情。书法美玄妙,虽然抽象而模糊,不可言传,但还是可亲近的、可理解的。 第二,“心契”是心心相契,书者之心与观者之心。南宋张滋《送赵季言知抚州》诗曰:“同寅心契每难忘,林野投闲话最长。”书法是穿越时空的“心灵对话”。“对话”是平等的,可以相互问答。“对话”需要观者升华心灵,“对话”也能使心灵升华。 第三,“玄照”、“心契”是主体与客体最佳的融和。包括感知,感知字势的细微末节,感知字势的整体,感知字势的神情,同时也要审美的滋润、心灵的熔炼。书法是接受美学的样本。 (2)“深识书者”的艺术直觉需要书写经验的积累,或许还需要一点悟性与天赋。最重要的恐怕是“寻”“常”。《文字论》说:“凡展臂曰寻,倍寻曰常,人间无不尽解。”“寻”是会意字,从又从寸,八尺也;度人两臂为寻。所以展臂为探寻,展开两臂、敞开心扉去探寻。两“寻”为“常”。“常”引申为恒久。反复探寻即为“常”,执著的探寻就能追寻奥妙、拥抱真理。观摩、临摹《兰亭序》,就是与王羲之的心灵对话。反反复复的体验,笔毫越来越锋利,眼光越来越有穿透力,心灵的对话会越来越亲近,否则,只能得到皮毛。所以《文字论》说:“欲知其妙,初观莫测,久视弥珍。虽书已缄藏,而心追目极,情犹眷眷者,是为妙矣。”书法是神交的艺术。 (3)书法欣赏高扬个性。《文字论》以为,书法美的“冥心玄照”是“异照”。“心若不有异照,口必不能异言,况有异能之事乎”?“异照”就是有个性。“异照”才能超凡拔俗,捕获“奇妙”。人人皆有个性。个性不是任性。个性是与天地参,从心所欲不逾矩。 (待续)
|
|
来自: 东方竹马 > 《书法国画篆刻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