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友,原名李凤华,男,羌族,茂县富顺乡人,中共党员。1935年参加红军后,历经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全国解放后投入新疆边防边疆建设,历任班长、连长、营长、团长、师长和北疆军区副参谋长、副司令员、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顾委常委等职。正军级干部。1992年离休。 1974年5月李凤友在北京学习时留影 他于1917年12月5日出生在富顺乡神溪沟村的一个雇农家庭,兄妹7人,排行第四,取名凤华。在他11岁那年,父母双亡,迫于生计,大哥外出谋生,大姐出嫁,妹妹和弟弟相继送人,他本人也在当地地主家当长工。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为同中央红军会师,并建立川西北苏区,粉碎国民党军队设置的甘沟防线来到家乡时参加红军,并被分配到四方面军总部警卫团一营二连二班任战士。因和本连一战士同名同姓,不便称呼,连长对他说:“在红军内都是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你就叫凤友吧!”他欣然同意,从此易名李凤友。 1978年李凤友在阿拉山口前哨班与执勤战士合影 他在战争年代里,不怕牺牲,英勇作战,身经百战,曾立功受奖十余次,负伤七次,被评为二等乙级伤残。他除经历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战争岁月外,还在1952年里参加西北军区和空军组织师以上干部赴朝鲜参战实习团,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6个月,并于当年9月底回国参加国庆观礼。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1955年荣授陆军上校军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还曾获解放华北、西北纪念章。 1979年3月20日,李凤友在北疆军区院内参加植树活动 解放后他一直战斗在新疆、兰州等边疆地区,为祖国边防建设和边疆的繁荣稳定呕心沥血,作出了重要贡献。他离休后,任然积极从事老龄和教育下一代工作,以及写回忆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继续战斗。 【投稿人信息】 摘自《茂县红军人物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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