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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第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公布 171个村上榜

 关中山水 2015-04-16

原标题:首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公布 蓝田县石船沟村等171个村庄入围

本报讯(记者 赵辉) 4月1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农村特色风貌魅力,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我省首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单出炉,包括蓝田县葛牌镇石船沟村在内的171个村庄入围。

榆林安康入围村落最多

陕西是中华农耕文明史的发祥地,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分布在各地的传统村落是活着的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也是不可复制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此次公布的171个传统村落,榆林和安康占比最多,分别有40个村庄入围,渭南入围的村子有28个,延安商洛各16个,咸阳11个,宝鸡10个,汉中5个,杨凌2个,西安、铜川、西咸新区各有1个。

各地将继续对有传统建筑、传统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村落开展调查,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空白地区、边远地区,开展传统村落再调查,建立“一村一档”。有重要价值的村落要及时上报,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申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同时,制定保护发展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审批前,还将组织技术审查。

严禁随意拆并传统村落

省住建厅要求,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和村民生活生产条件改善之间的关系,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应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严禁随意拆并传统村落。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建设及文物迁移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活动一律暂停。传统建筑工匠应持证上岗,修缮文物建筑的应同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市县将安排资金保护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保护的责任主体是市县政府,市县政府要根据传统村落保护实际需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省上将统筹调剂农村环保、农村基础设施、城建、文化、文物、一事一议等有关专项资金对传统村落保护予以补助支持,同时,积极鼓励村民、社会团体和商界等社会力量投工投劳投资,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多渠道筹措保护发展资金,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协同保护发展机制。

各地在推进撤乡并镇、撤小村并大村、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严禁强行撤并传统村落,并注意保护村庄的古建筑和传统风貌。对违反保护要求或因保护工作不力、造成古文化遗产资源破坏的,提出通报批评;对在开发活动过程中造成传统建筑、选址和格局、历史风貌破坏性影响的,发出濒危警示,并取消名录认定和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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