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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医疗的禁止与开放

 老老树皮 2015-04-17
互联网时代,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通过网络解决很多问题,包括看病找医生。但是,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互联网上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
卫计委的这一表态被视为是中国禁止远程医疗,也引来网民的吐槽,认为卫计委是在阻挡新生事物,而且封杀了人们在IT技术已经蓬勃发展下可以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一种极好的方法,是螳臂当车。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远非如此简单。这首先要看卫计委禁止的是什么远程医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97年给出的定义,远程医疗就是通过医疗信息和通信技术,从事远距离的健康服务和活动。然而,在不同的国家,对远程医疗又有不同的更具体的定义。
大致而言,远程医疗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医生对医生或医院对医院进行的远程医疗,另一种是医生直接对患者的远程医疗。前者就是中国现在允许的远程医疗,即一方医疗机构(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这种远程医疗是医生(大医院或技术好的医生)对医生(技术一般的医生),然后再对患者。
卫计委禁止的是医生(医疗机构)直接对患者的远程医疗,即医生对病人或患者,但并非绝对禁止,只是禁止看病开药方,而不禁止医生对患者进行健康方面的咨询。
卫计委做出这一决定的大体原因是,医生对患者的直接远程医疗难以保证医疗质量,而且难以进行安全监管。如果比较远程医疗做得比较好的发达国家,如美国,中国现在的这种对远程医疗法的管理显然是不尽如人意的。因为,就远程医疗的定义和实践来看,美国的远程医疗更符合时代脉搏和病人的实际需求,因为美国的远程医疗既包括医生对医生,也包括医生对患者,而且主要是后者。
美国之所以这么做是有严格的法律和行业规定或指南予以力撑和做保障。例如,美国远程医疗协会(ATA)颁布的《远程医疗实践规范与指南》,要求所有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开展与患者的远程互动交流必须遵循这一指南,包括医疗机构及其部门与患者之间、医护人员之间,以及其他任何与医疗和健康相关的专业人员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互动交流。此外,还有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颁发的有关远程医疗的种种规范也需要遵守。
然而,并非只要有远程医疗的规范和指南就可以进行医生对患者的远程医疗了,还需要解决远程医疗与医保的衔接、网上支付、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资质认定、远程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处理方法等。显然,这些方面美国已经做得比较好了,而且一些疾病的远程医疗也纳入了医保范围,但是,即便只从技术而言,远程医疗也比现实中的医生对病人的面对面的诊治有一定距离。
有视频的远程医疗当然也可以实现医生与病人的面对面诊治,但是,与实时和实际的医生和病人面对面的看病却有很大差异。例如,美国的病人在远程医疗看医生时,如果是喉咙或皮疹疼痛,医生在视频上是无法看清病人的病变部位的,这就需要病人拍下照片传输过去。但是,技术同样会有局限,病人用手机和平板电脑拍下的照片必须并通过医疗应用程序发给医生,用台式电脑发送照片却不行,因为远程医疗的这项服务不支持非移动设备。
而且,即便照片能实时传输到医生的电脑终端或应用软件上,也与医生在实际上看到的病人的情况有差距,也即与真实的望、闻和察貌观色有差距,更不用说得不到实时和实际诊疗技术检查的帮助,如X光、验尿、验血和CT等,难免不会发生误诊误治。
在中国,问题当然不止是远程医疗的技术,而更多的是信任和法律问题。有人认为,在中国的环境下,很难实现医生对患者的远程医疗,首先是医患信任极差,而且骗局多,在互联网上的骗局就更多;二是出现医疗纠纷患者难以维权;最后才是远程医疗的效果、效率等问题。
但是,这些问题也并非是阻挡在中国实施医生对患者远程医疗的理由,因为,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研和试验解决的,只是要看时机。卫计委也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情况在不断出现,卫计委也要不断完善政策,到时候,也可能像美国那样,既允许医生对医生的远程医疗,也允许医生对患者的远程医疗。因为,远程医疗真的是一种挡不住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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