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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界人生】一个普通律师的梦想:借案改变和择案而诉

 三味品人生 2015-04-18

【律界人生】一个普通律师的梦想:借案改变和择案而诉

从事律师职业已逾十年,经常莫名厌倦,微博兴起曾经激荡过我的理想,然而触目的不是律师被驱逐出法庭(呵呵,我也被珠海香洲区法院驱逐过一次),就是律师因构陷而遭行政拘留,律师的死磕与有司的反死磕双方之间的较量本质上是法治进程中的必然,然而我依然愤怒有司的无底线反死磕,尽管我对有些律师的死磕方式也并不赞同。

 

十年之后,我对当事人诉说的不幸遭遇已不再有初次执业的那种油然而生的愤憾和同情,我已变得不怎么相信眼泪,职业的训练已让我习惯从证据中判断故事,至于真实的故事是什么真不那么重要。诉讼本质上是规则、证据、诉讼技巧的较量,技不如人、时不如人、证据不如人而败诉其实是谈不上冤不冤的问题。然而当事人仍强调他是多么地冤枉,他深信事实和公理都在他身上,只要律师和法官相信他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他一定能赢得官司而讨回公道,但问题是律师和法官如何确信曾经发生的事实就和当事人陈述一致?凡与我所见不一致者皆是妄言,当事人深信却独不见证据和诉讼能力之不足,当然有司刻意构陷除外,事实上微博兴起后,暴露出来构陷的冤案真不是少数。

 

我从事的医疗诉讼和行政诉讼其实是最不讨好的业务,比如行政诉讼代理行政机关出庭在深圳一宗案律师费大概是30000元人民币,而我代理的律师费折算下来一宗不超过3000元,而且可能还得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一审及二审。以压力而言,代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只要这件案件终审就算结案了,代理律师完全可以放下之前的负担而考虑其他新办的案件,但是我代理的行政诉讼和医疗案件我不仅需要考虑这一件案件的胜败还得考虑败了之后还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这纯属是自己给自己无端的增加压力和不可预知的成本支出。也正因如此,如果不是因为案件本身存在的法律问题吸引着我,我几乎做完之后就厌倦再做一次相同的案件。

 

大概两三年之前,我开始实行择案而诉,医疗案件只要医方过错不超过30%的几乎不接,能破例接受下的,那一定是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和理念是符合我的要求,但这种当事人比例极少,大部份当事人期望律师不管案子有多残缺或有多不利,请律师就是希望律师有通天彻地之能事,一定要将他陷入绝境的案子能完全翻转过来,对有着这样期望的当事人我只能抱歉说再见。

 

也有些案子虽然已走了绝境,但还是有一线希望,我曾经如实告知风险并减少了律师费接下来,然而问题是虽然当事人当时对律师的正义之举非常感激,但一旦诉讼结果达不到预期的时候仍然会指责承办律师,当事人并不理会你承接此案的出发点和减免律师费的动机,因此,我至今还是会认为对有些已走入了绝境的案子最好还是不要接下来办,其次,律师费的减免优惠其实并没有多少正面的意义,最多是律师的自我安慰和勉励。当事人并不会因你少收了律师费而降低了律师对办案质量的期望。不过最严重的问题还不仅止于此,对走入绝境的案子如果承办律师稍有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当事人会将案子走入绝境的原由全部归咎于律师,而忘记了案子本身就处于绝境或绝境的原因就是由当事人自己导致的。

 

每年我都会期待能碰到有意思的案子,对这些案子我会给于最大限度的律师费优惠,甚至还可以会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然而依照我自己的标准,一年下来虽然收到很多当事人的求助资料,但真正免费代理的却绝不超过三宗。(标准:当事人必须有坚强的意志,案子处于可操作的期限及案子本身隐含的法律意义是普遍的,近来又增加一条,当事人具有谈判和协商能力)。

 

对于行政诉讼我偏好于法律学术性探索,有些案件的代理则纯粹是想借案件来改变一下环境,比如我认为深圳市南山区和盐田区是深圳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比较弱的地方,于是去年我就代理盐田区金山碧海花园和南山鸿威海怡湾畔花园的群体行政诉讼案,我希望通过这两个建设项目遗留下来的问题来推动两区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法院的审理水平(目标有点狂妄,呵呵)。对行政诉讼无论是法官和律师我认为都缺练,以致在法庭上连最基本的行政法概念都需要辩论一番,更何况行政诉讼很多精深的理论别国都已是纵横发展,而我们则还在停留在小学数学题目的研究,这实在颇为令人失望。另一方面行政法官去审理劳动案件和离婚案件,这向来被我认为是专业上的侮辱,尽管法官自己并不这么认为。但我始终认为一个最接近于违宪审查机制的行政法官沦为司法打杂绝对是行政诉讼专业上的悲剧,我无法容忍和接受于是我不得不努力试图改变,不过每次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耳边总传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那个郭达演的知县被宋慈罢免时,尖叫着冲着宋慈喊,就凭你摆弄一下骨头平反几个冤案就想澄清玉宇、匡复天下?做梦!

 

是的,每当厌倦的时候我都认为我的理想很天真,但每次碰到违法行政的时候仍可以激起我内心的痛恨,我特别想起诉这家违法的行政单位,让他们在法庭上接受我的质询并低下那傲慢的姿态,有时候反思自己却正是这种对违法行政行为的刺激性敏感让我坚持了下来。

 

但更多的时间我仍选择择案而诉,我不想成为金钱的奴隶,也无意追求名满天下,我只想让自己更自由,我做律师图得就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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