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含义: 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和组织基础,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是各国贸易立法的监督者,是就贸易问题进行谈判和解决争端的场所。 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 它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成员间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绝大多数,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它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驾齐驱,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环境。 (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 (5)通过实质性消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非歧视性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世界贸易组织最重要的原则是非歧视性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机构: (1)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机构包括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及其下设的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组成,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全权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2)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由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的代表组成。总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监督和指导下设机构的工作,处理重要紧急事务,还履行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职能。 世贸组织的重要作用: (1)积极作用 加强了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深化了国际分工和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促进了世界市场的统一和市场经济的普及,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换。 (2)消极作用 世贸组织自身存在的各种矛盾也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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