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二中师德师风量化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实施者、教育方针的贯彻者、知识文化的传授者和思想灵魂的塑造者,"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素质的高低,对教育质量的优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德能双馨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建盛 副组长:谭卫平、陈德俭、易华(常务)、杨垠、罗小华 组员:杜志刚 李小乐 吴峰 罗学军 李盛鹏 王瑀 龙绪利 肖道军 二、 考核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 三、 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教师 四、 考核办法 1.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考核占60%,民主评议占40%。量化考核成绩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逐项打分;民主评议采取学生评议(以教务处组织的评教评学中“师德”项评分为准)与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议20%,考核小组评议20% 。无学生评议的人员,考核小组评议40% 。 2. 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F设三个等次,优秀(F≥85分)、合格(60≤F<85分)、不合格(F<60分)。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期(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表彰和评优活动。 3. 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选先进、考核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 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影响恶劣的; (5) 因教师脱岗、在岗不负责等造成重大学生伤害事件的; (6) 参与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或因参与“黄”、“赌”、“毒”活动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影响学校声誉的; (7) 其它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交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 五、 量化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20分) 1. 学校全员性活动(教工开会、集体学习、升旗仪式、值日夜巡、外出活动等),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师形象的事,否则视情况扣3—5分。为维护学校利益、形象等做出突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2—5分的加分。 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主动请假,违反者每次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事假每学期5天内不扣分,多出5天的每天扣0.5分,病假不扣分,学期出满勤的加1分。 4. 切实履行《永修二中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备课少1节扣0.5分,无故缺上1节课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作业批改积压及辅导不负责,导致学生反响强烈的,扣2—4分。监考阅卷出错一次扣1分。积极参加课改,被评为优秀等次加3分,没有完成课堂教学改革任务的扣2分。(至少一项:一堂课改公开课,一篇课改心得论文,一堂精品课堂实录,一篇优秀教案征集,一件优秀课件或学案设计制作)。 5. 树立终生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业务进修及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凡各类培训学习旷课者每人次扣1分,培训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扣1—3分。师德计划、总结、笔记、学习心得及论文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6.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关爱学生,尊重家长(20分) 1. 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或侮辱学生,发现一次或被举报查实一次扣3-6分。 2. 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不用简单粗暴言行训斥学生,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发现一次或被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3. 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教师主观原因与家长有过激情绪的造成家长投诉的,每次扣2分。 (三)廉洁从教,为人师表(20分) 1. 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2. 教师不能坐着上课(身体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带酒气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的每次扣2分。 4、进行有偿家教,视具体情况扣2——6分。 5. 在校园内抽烟一次扣1分。 6. 反对“学钱交易”、杜绝“以教谋私”, 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否则扣2-5分 注:对上述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经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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