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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存在五大风险(论坛文稿)

 zzyc 2015-04-21

 

   强化财政金融监管是专员办的重要职责,是防范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的重要手段。最近一年多,我办在日常监管和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会计信息及贷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剖析,其存在的五大风险应予高度关注并重点防范。

一、资本金不实的风险。政府融资平台为取得银行贷款,必然需要一定规模的资本金,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自身财力有限,就很可能存在虚假注资,或者让关联公司代政府注入资本金,再以各种交易形式将资金转回关联单位;或者将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土地资产注入平台公司,形成事实上的虚假资产。

二、虚增收入和现金流不实的风险。除收费类的政府融资平台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外,大部分融资平台主要是为政府履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而对外筹集资金,其本身并没有外来的收入和现金流,基本依靠政府财政拨款作为收入来源。由于银行对平台公司贷款必须要进行评级、授信,平台公司也就必须要有一定规模的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才能通过评审。为此,平台公司往往会在会计账目和报表上下功夫,“编制”出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

三、项目多头贷款和贷款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为争取更多的银行贷款,部分融资平台采取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方式,经常打着不同的“牌子”以同一个项目向不同的银行重复贷款,造成贷款金额远远大于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规模,并且可能将多余贷款挪作他用。

四、以贷还贷的风险。根据贷款通则要求,所有项目贷款都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还款来源则应由贷款项目产生的现金流或土地拍卖、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归还。事实上,由于平台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对到期的项目贷款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最为典型的做法就是以贷还贷。

五、开立没有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而虚增存款的风险。目前,一些商业银行为了吸收更多存款,对平台公司发放贷款时,大都要求其将贷款转为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再申请开立100%保证金承兑汇票,并以此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为满足银行要求,平台公司编造虚假经济事项申请开票,一方面增加保证金存款,另一方面再将申请开立的承兑汇票通过关联方贴现,将贴现资金转回使用。从客观上来讲,平台公司可支配的资金并没有增加,只有贴现出来的资金,但是平台公司账面上的银行存款却增加了,一部分是保证金存款,另一部分是贴现资金。这部分保证金存款对于平台公司来说是虚增的,对于市场来讲则是资金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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