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的遗愿能实现吗?《支离破碎:名人尸体的奇怪命运》(Restin Pieces: The Curious Fates of Famous Corpses)一书作者Bess Lovejoy讲了一个故事。60年前的一个人间四月天,发生了一起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盗窃事件,盗窃的目标不是一幅价值连城的名画或一颗闪闪发光的宝石,而是一堆粉红色皱巴巴的肉,那就是爱因斯坦的脑袋。“窃贼”先用一把骨头锯子锯开爱因斯坦的头盖,然后用一把凿子,撬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大脑,然后你懂的,与所有的“窃贼”一样,他把“赃物”捎回了家,藏在了自己的家里。
哈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作了很多辩解,那理由听起来感觉就像孔乙己的名言“窃书不算偷”:首先,“窃”的动机是高尚的——希望可以用爱因斯坦的脑袋解开一些宇宙中最神秘的奥密(unlock some of the most mysterious secrets in the universe);其次,这么做并非完全非同寻常——那时医院经常在没有得到死者或其家属明确许可的情况下移除有趣或不寻常的器官作研究;最后,正如哈维经常挂在嘴边的,爱因斯坦的家人是给了解剖许可的——但即便如此,人家也并没有许可你摘掉脑袋并据为已有呀。听听哈维如何狡辩——而在作尸体解剖检查时大脑往往要被移除的。
哈维本人并不是出色的脑科学家,尤其不是神经病专家,所以他摘下并保留爱因斯坦大脑的“高尚动机”不足为信,他应该把爱因斯坦的大脑奉献给脑科学家或专业的脑科研机构才算合情合理。但哈维辩解说,在与爱因斯坦家人争吵后,他不敢把大脑切片给其他科学家。就这样,爱因斯坦的大脑一直躺在哈维的房间里,在哈维莫名其妙遭解雇后,又被用一种叫做珂珞酊的类似塑料的材料包着,并被分成1000多片和块(divided into more than 1,000 slices and chunks),陪伴哈维浪迹天涯,从新泽西到堪萨斯,然后到密苏里,再回到新泽西。
或许,比爱因斯坦大脑更值得探讨的问题是人们为什么对爱因斯坦大脑如此着迷。现在看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体可归结于科学与非科学上的。非科学上的原因,说白了还是景仰或崇拜。Lovejoy认为,人们对名人的崇拜有点类似于宗教信仰,认为圣人身体的一部分,如手指、脚趾等不仅会深深地影响信徒,而且如果拥有它们还可与圣人“交流”;此外,名人通常是一个群体或社会的灵魂人物,他们就像校园红人(Big Men on Campus)或部落首领,是永远值得谈论的人,并不因为死亡而终结。爱因斯坦算得上名人中的名人、大牛中的大牛,他的大脑尤其堪称“最强大脑”,所以人们痴迷爱因斯坦的大脑就不足为怪了。值得一提的是,爱因斯坦曾经认为科学已经成为二十世纪的宗教,而他有时开玩笑说他自己就是第一个犹太圣人。从这个角度看,爱因斯坦的大脑被窃了又切,即使有违他的愿望而令他不开心,他也应该想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