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2日),中国国家版权局在北京正式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文规定, 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而且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这意味着互联网媒体免费使用传统媒体内容的时代行将结束。《通知》一经披露,引发舆论热烈讨论。 网络转载争议由来已久 多年来,传统媒体辛勤采集的新闻作品,成为网媒“免费的午餐”,传统媒体苦不堪言。有媒体曾提起版权诉讼,网媒赔付的转载费用却十分有限。 2014年6月初,“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最终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均由该网站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版权局将推动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今日头条”迅速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 今年2月1日,针对微信公众号侵权转载猖獗、原创者维权陷入困局的现象,新华社连发三文,批评微信面对公众号愈演愈烈的内容“抄袭”不作为。 随后,微信团队在其公众平台发布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第一次删文并警告、第二次封号7天、第三次封15天、第四次封30天、第五次永久封号。对于不遵守平台规则,乱使用“原创声明”功能的恶意和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和被举报,微信公众平台将永久回收其“原创声明”功能,且进行阶段性封号处理。 3月15日,“今日头条”、搜狐、网易等八家互联网平台共同发布了《保护原创版权声明》,各方希冀通过共同约束,呼吁保护此前一直被忽视的内容消费者权益,期待着立法及执法保障的跟进落实。 国家版权局发布通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通知》全文共九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免费的午餐” 不再免费 如何执法与监管受关注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媒体长期无偿使用传统媒体付出大量创造性劳动的内容资源,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是为了保护行业创造力,有利于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网媒数量众多,行政部门的规定要从《通知》变成网媒行业性的集体行动,需要很多配套措施以及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谁来监督大大小小的网媒,是传统媒体自己还是版权管理部门;对于未经授权擅自转载的网媒如何处理,惩罚的力度多大才合适……这些实践操作层面的问题更具挑战性。从这个意义来说,下发《通知》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监管和执法。 来源/央视新闻 京华时报 本期监制/杨继红 主编/熊江萍 编辑/叶燊 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支持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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