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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化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文山书院 2015-04-24

地名文化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访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会长刘保全

作者:本报记者 刘江伟 本报通讯员 姜玲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24日 02版)

    “地名不仅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记录和见证,也是世界文明史的记录和见证,它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会长刘保全说。

 

    经由本报报道和挖掘,地名文化引起专家学者的持续关注和热议。日前,刘保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地名被联合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国内外在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方面的探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记者:地名很早就引起联合国的关注,请您谈谈国际社会对地名文化保护问题的认识和实践过程。

 

    刘保全:在国际上,地名标准化问题提出得比较早,有些国家地名标准化工作开展已有上百年历史,但主要侧重于地名的发音和书写问题。1960年,联合国为解决国际地名标准化问题,专门成立了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并决定每五年召开一次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

 

    随着研究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标准化工作实践的深入,人们发现地名不仅标识着不同种类的地理实体,而且还承载着普通人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价值。1987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和1992年的第六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分别作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和“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历史意义,随意改变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损失”的重要决议。

 

    此后,人们意识到社会必须承担起责任,尊重地名遗产,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对地名进行规划时,要保证地名的主体功能和文化价值得到保护。在中国等国家的推动下,2007年第九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作出决议,“遵照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认为地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联合国的不断倡议和指导下,国际社会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热潮逐渐兴起,并逐渐摸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在201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十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根据一些国家的实践,讨论形成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鉴定的国际原则标准。这次大会还决议成立专门的地名文化遗产工作组,负责制定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技术规范,与相关国际组织进行协调,以便更有力地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记者: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有什么意义?

 

    刘保全: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框架内进行,这对于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和有效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对于中国地名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地名浩如烟海,为世界地名大国,古老地名历时之久、存量之大和文化内涵之丰富为世界之最。根据我们调研和评估,我国现存的政区、聚落、山川、道路等各类古老地名多达10万余条。还有一些活着的甲骨文、金文地名,这些古老地名不仅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记录和见证,也是世界文明史的记录和见证,它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参与联合国关于地名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工作,不仅保护了我们的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而且将中华优秀地名文化推向世界,为人类文明作贡献的同时,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扩展了更大的空间,对建设文化强国、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我国在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上进行过哪些探索?对世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怎样的贡献?

 

    刘保全:为了提高地名文化保护意识,保护我国地名文化资源,遏制近年来出现的崇洋媚外、乱起名、乱改名和破坏地名文化资源等乱象,积极投入到国际地名文化保护活动中去,2004年我国启动了“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研究课题。课题组对中华地名文化进行多视角、多层面的系统研究,考证地名文化形成和发展的背景,厘清地名历史文脉,探寻古老地名和传统地名生命力犹存的真谛,研究提升地名管理水平、文化品位和建设地名文化的新理念,引导我国地名工作健康发展。

 

    在联合国地名专家组的指导下,民政部组织中国地名研究所会同有关专家共同努力,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使我国地名文化保护理论研究和保护工作实践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创新了地名文化理论,揭示了地名文化包括地名语词文化和地名实体文化两个层面。并创造了多个“第一”:在世界上第一个对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做了总体规划、第一个制定了《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第一个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保护工作方案和第一个成立了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社会组织。我国地名文化保护实践,为国际社会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提供了难得的借鉴经验,为世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贡献。

 

    记者:其他国家在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上有哪些好的做法?对我国有何启示和借鉴?

 

    刘保全:在联合国推动下,许多国家把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纳入了国家地名工作的重要内容。荷兰建立了历史地名数据库,以保护和研究地名文化。北欧不少国家都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列为本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活动,如瑞典开展了“优秀地名保护行动”,对优秀传统地名进行登记公布、芬兰选择“地名:地方的记忆”作为其欧洲遗产日主题、白俄罗斯绘制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地图,提醒人们要重点保护图上的地名等。此外,很多国家还以立法的方式加强对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如瑞典在修订《遗产保护法》时增加保护地名的内容,国家遗产保护委员会还专门制作了《地名与遗产保护法:良好地名做法的解释与应用》,向地方和地区部门宣传。

 

    这些国家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我国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也有着重要的启示。比如结合文化遗产日做更广泛更深入的地名文化宣传,扎实考察研究,为具体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基础成果,加强地名文化法规建设等。另外,一些国家正在探索地名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此我们也应着手准备。我国地名文化遗产应该说是最有资格和条件在申报非遗上走在世界前列的,因此要早准备、早申报,分批分类进行,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如我们的甲骨文地名是世界地名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应首先组织有关专家攻关考证,拿出有分量的成果,使之尽早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不仅对我国,而且对世界来说也意义重大。(本报记者 刘江伟 本报通讯员 姜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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