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犯人酷刑之谓木驴 谓木驴(用木头做成的驴),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且随着木驴的走动,尖木桩一伸一缩,使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生不如死。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可见,该刑罚对女犯人来说是多么残忍。 古代女犯人酷刑之杖刑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淫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古代女犯人酷刑之刑舂 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这种刑罚相对较轻,就相当与现代的劳改。 古代女犯人酷刑之拶指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是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常用来对女犯逼供的刑罚。 古代女犯人酷刑之赐死 赐死是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的刑罚,旨在保留该人的体面。往往是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各朝代都一直沿用。 古代女犯人酷刑之幽闭宫刑 幽闭开始于秦汉,是对女犯施行的一种宫刑。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也相当残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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