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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和感情是解决问题的两把钥匙

 神州国土 2015-04-28
政策和感情是解决问题的两把钥匙——做好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 胡俊芳

  笔者承担单位涉及土地证件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三年多来,处理案件三四十起,基本上没有发生因为处置不当造成的再信访特别是越级信访现象。

  怎样解决好涉及土地证件的信访问题?笔者的做法是:深入现场调查,掌握一手情况,彻底弄清纠纷根源,了解当事者真实意图;把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用足、用好、用活,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同一个问题;不拘泥于细节,把复杂的事情做简单化处理,快刀斩乱麻;借助部门力量,加强和乡村沟通联系,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公平对待,真诚相待,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真正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

  对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认真倾听,耐心解释,尽可能指明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渠道;对不该办的事情要坚持原则,在答复不能办这个问题上态度要坚定,一定不能留有余地。和阳镇一村民购买了一处宅基地并建起房屋,因为办证问题在国土局哭闹。我们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国有企业负责人和村民之间非法卖地的行为。我们用详细的解释和明确的态度,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对不予办证表示理解和认可。

  对单位自己办错的事情查明问题原因,不推不拖,及时予以纠正。河郭乡一村民的宅基证原来已被撤销,事过多年后,该村民拿着自己手中的登记表要求办证,因为现在的经办人员不知情,为其办理了宅基证。我们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再次将证件撤销,并向乡政府、村委会予以通报。

  对看似复杂的信访事件找准问题所在,通过多种办法做简单化解决。河郭乡一村前任村委会将一处地方划给3户村民做宅基,后任村委会又将该处地方划给另外3户村民,造成矛盾纠纷不断。当事人之一的马某多次信访,还为此患上了偏瘫。接手此案后,我们几次到现场查看,了解到争议的根源是一条巷子的使用权问题。我们多次找到村、乡干部和当事人座谈,终于达成了由村委会和马某共同出资买断巷子的协议,并为马某办理了宅基使用证。问题解决后,马某几次到国土局表示感谢。

  对一些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件不做程式化处理,尽力往前推进一步,力求问题彻底解决。三召乡一村民因为建房问题和邻居发生纠纷,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邻居的宅基证。经现场查看,我们认为该村民所提的理由站不住脚,而且已过了诉讼期限。按照规定,我们写完应诉状到开庭时应诉就算完成职责,但经过了解,认为有调解的可能,就向当事人双方提出了解决意见,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同时,对一些信访案件,我们还努力为其进入法律程序创造条件,尽量减少意外因素对案情的影响。

  (作者系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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