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划定了特许经营的领域、参与主体、财政补贴和融资机制。特别是允许以预期收益质押贷款、设立产业基金、成立私募基金、发行各种票据债券的形式等拓宽融资渠道。一位曾参与特许经营法立法过程的PPP专家表示,允许预期收益质押贷款为PPP项目的融资创造了条件,意味着项目的债务不会被放进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里,“在国企负债率很高的当下,这有利于国企尤其是央企做更多优质项目,而不会受经济下滑的影响”。据有关专家称,该办法相对于PPP基本法来说仍是过渡性措施,特许经营法的立法工作还将继续推进,对此前征求意见中各方提出的问题,相关部委也正在进一步研究。在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PPP立法原被列为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其从第二类项目调为第一类,这意味着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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