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二十四种能力
写作活动中,有三个层次,二十四种能力,
第一个层次,捕捉并储存生活的“聚合力”,所谓“聚合力”就是统摄获取的能力,它包括观察、感受的能力,发现、认识的能力,理解、记忆的能力等等。
第二个层次,加工并重建生活的“缔造力”,所谓“缔造力”,就是孕育、构制的能力,它包括想象,概括的能力,提炼、开掘的能力,重建、生发的能力等等。
第三个层次,显影并定型的“呈现力”,所谓“呈现力”,就是驾驭文字,外化构想的能力,它包括定体、谋篇的能力,行文、达意的能力,遣词、用技的能力。
1 统摄能力 2 获取能力 3观察能力 4 感受能力
5发现能力 6 认识能力 7 理解能力 8 记忆能力
9孕育能力 10构制能力 11 想象能力 12 概括能力
13提炼能力 14 开掘能力 15 重建能力 16 生发能力
17 驾驭能力 18构想能力 19定体能力 20 谋篇能力
21行文能力 22 达意能力 23 遣词能力 24 用技能力
上述二十四种能力,可以说是写作的最基本的 能力。按照著名人才学家吉尔福斯的“能力模式”测算,这二十四种基本能力可以结合成一千七百二十八种(1728)“三位集合能力”,如果这些能力定向组合,其总量简直大得惊人。写作学要想穷究这些能力,无异于沙漠数粒。那么,我们能否找到一条以一总万的途径呢?
这条途径就是活力的根源。人的活力固然与主体的心理机制、生活经历、文化修养、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有关,但最根本的,却是人的本质力量的释放。
人的本质力量概括为如下三个层次:
第一是活动的倾向性。“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的对象的本质力量。一个不想搞写作的人,宁愿在激情冲动时嚎啕痛哭也不会拿起笔来的;同样,一个不想在写作上作出一番成就的人,即使你请来十个写作大师整天授艺,他也不会成器。显而易见,作者对他所从事的实践活动有热情和积极性,与他在活动中达到需要的满足和利益的实现直接相关。
第二是活动的自主性。对于写作来说,上述第一条只是产生活动的基础,而产生活力的关键则需要作者真正成为自己写作实践的主宰。一个写作者被势利引诱、被浪潮推涌,势必丧失主动性,也就丧失了活力。许多无名小辈的处女作之所以能一鸣惊人,很大程度上就得力于她的自由。
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的作者能够置功名、富贵、成败、利害、得失、毁誉于不顾,追求自身的独立,保持认识、改造世界的自由,以忘我的精神从事写作,自然能获得写作的活力,从而取得巨大的成功。
这种写作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是天才的秘密”。
第三个层次便是活动的创造性。这个层次是活力的核心,即“能动”的创造。只有这个层次实现后,作为主体的人,才是“一个特殊的个性,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单个的社会存在物。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上,作者的活力才充分地显示出来。
事实说明,“活力“这个”环扣”,可以透视主体的全部活动,抓住了“活力”就抓住了重点。它象一面凹凸镜,聚,可以笼天地于一点;散,可以撒星火于四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