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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醉倒在路旁,等着被捡去开房?

 唯我英才 2015-04-30

  夜晚的灯红酒绿才是一些年轻人激情的开始。

  晚上12点,台北市信义区的热门夜店Babe门口依然车水马龙。人潮不停地从酒吧五光十色的玻璃墙幕涌进涌出。

  像往常一样,很多喝醉了的姑娘就靠在街边或是随意地倒在一边,她们衣衫不整,不省人事。

  墨黑的天幕下,是台湾有名的“捡尸”大道。

  在台湾信义区,夜生活已经成为了这里的一部分。一家又一家的夜店为空虚的男女们提供霓虹和音乐,消遣寂寞的长夜。

  捡尸则正成为这种夜店流行文化的衍生品。每当有喝多了的落单女人醉倒在街上,举止放浪,在旁觊觎的男人们就会像嗅到了腐肉的秃鹫,将她带走开房。

  实际上大部分捡尸的行为并不是什么淫魔出动的犯罪纪实。

  捡过二十多个女生的酒保小M说:“我负责任地告诉你,‘尸体’都是女孩自己灌酒制造出来的,男孩儿们跳舞时也会搂腰测试,不排斥又答应,就是可以带回家的。”

  结果就是性感辣妹在夜店外倒地猛吐,男生使力搀扶。

  这种捡尸戏码每天都在夜店上演。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捡走尸体。

  很多辣妹到夜店本来就是准备“被捡的”,她们会有意识地去找一些小开或是老外,在他们面前说几句蹩脚的英语,然后酒不醉人人自醉。

  凌晨过后,满街就会坐满男女。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他们需要发泄的出口。捡尸人就是那个出口。他们会被带回酒店,然后进行一次忘情的性爱,比任何一次艳遇都充分,更一夜情。

  二十七岁的W小姐表示,自己被捡过七次,其中包括在国外,“早上醒来,全身光溜溜躺在别人房间。”她虽自认不会醉,但常在意识模糊下,被人摸、激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而“尸体”有“全尸”和“半尸”之分,也就是“醉死了”和“还有意识”之间的差别。一般而言,有经验的“捡尸人”都比较喜欢半尸;因为还有些意识可以自己走路,不用太用力扛,而且据说有的女的“玩起来比平常还疯狂”。

  不过她们醒来时也常常是狼狈不堪。

  金钱、谎言、酒精和性。

  打烊后的酒吧像是个义庄,每个醉到不醒人事的尸体其实内心是无比清醒的,她们不需要记忆,她们只需要感受。

  最后,小M说了一些忠告:其实捡尸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除了第一次的紧张感再无更多。做到一半尸体突然吐出来也是常有的事。(那你还捡了那么多次...)做捡尸人不如当捡钱人,记得首饰别捡,基本是假的。

  喝多之前姑娘还是找个靠谱的陪着比较好,在夜店离开视线的饮品不要再喝,当然,故意出去找激情的就另当别论了,但出去捡尸的多半也不是什么帅哥。

(图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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