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和静安寺区静安区名源于千年古刹静安寺。在这次修志过程中,人们对历史上究竟有没有出现过静安寺区这一称谓,一时搞不清楚。有人说,上海解放前区名为静安寺区,他们还引证道:当时的警察局就称静安寺分局;还有人说,上海解放后,也有静安寺区之称,根据是档案中有记载。针对上述疑问,我们查阅了历史档案和有关资料,并请教顾问和老领导,终于弄清了静安区和静安寺区的来龙去脉。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英租界当局在今愚园路172号设立了静安寺巡捕房,此为以寺名区域之始。 1943年8月,汪伪政府在“收回租界”后,将静安寺巡捕房更名为静安寺警察分局。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按原警区建立了32个区公所,初以序号命名。其中第十区即为静安寺警区,但在公布时略去了“寺”字,即称静安区(见民国三十五年《上海市年鉴》)。一年后,取消序号称谓,正名为静安区,并启用“上海市静安区区公所钤记”印鉴。
1949年5月,上海解放,5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接管区公所时,将静安区改名为静安寺区,并使用“上海市静安寺区接管委员会”图章。这是历史上唯一出现“静安寺区”之时,但为时不长。1950年6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各区人民政府,同时撤销接管委员会。在公布决定时,略去了静安寺的“寺”字,恢复了静安区的称呼。自此,“静安寺区”成为历史上短暂的一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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