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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启动民间信仰事务规范管理

 长丰001 2015-05-04
本报讯  近期,浙江省全面启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工作,省民宗委将结合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刘王庙第七届江南网船会暨“民间民俗·多彩浙江”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颁发全省首张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证书,这标志着浙江民间信仰事务切实纳入政府规范管理范畴。

  浙江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说,民间信仰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广大民众信仰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地方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内容。民间信仰具有传承性、群众性、复杂性、区域性等特征。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我国东部地区农村民间信仰日趋兴旺,修庙之风不断,对农民生活影响广泛,且呈现无序发展状态,出现了种种问题。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成为政府依法管理工作的重大课题。

  多年来,为了解决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浙江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浙江省民宗委自我加压、勇挑重担,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民间信仰事务调研活动,积极探索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新模式。

  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于去年9月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创新民间信仰事务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民间组织参与、场所自我管理的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登记编号,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浙江省各级民宗部门牵头对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数量分布、历史沿革、信仰特征、影响范围、建筑年代、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管理组织、资金财产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并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按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要求,通过保留、合并、改用、拆除等方式,实行甄别分类、综合施策和分类治理,推进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合理布局。其中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代表性强、影响广泛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重点进行整改提升;对已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或文物普查登录以及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场所,重点予以保护。

  登记编号后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主要指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为甲类和乙类,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分级管理主要指明确设区市民宗部门、县(市、区)民宗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管理职责。各级民宗部门为民间信仰事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制定、场所登记编号、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间信仰事务日常管理;村民(居民)委员会协助管理日常事务;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行民主管理,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明确场所管理负责人。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日常管理,根据需要建立人员、会计、治安、消防、档案、环保、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参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建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务公开、透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得常住宗教教职人员。民间信仰活动一般应当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进行,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检查,指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严把基建关,制止乱建滥建

  在以前,浙江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农村随处可见,甚至一个村有好几个民间信仰活动庙宇,私自建造现象普遍存在,与周边环境很不协调。去年开始,全省“三改一拆”行动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了整治,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政府规范管理,要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法规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为了确保浙江民间信仰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杜绝乱建滥建现象,严格控制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新建、迁建、扩建、重建,禁止未经批准新建、迁建、扩建、重建以及改建、翻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因特殊情况确需新建、迁建、扩建、重建以及改建、翻建的,要依法办理相关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在审批过程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予以指导,民宗、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严格审核把关。

  在平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巡查监管。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擅自新建、迁建、扩建、重建以及改建、翻建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予以制止并拆除。

  弘扬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浙江美丽乡村建设

  充分尊重历史和群众的信仰需求,正确认识和对待民间信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民间信仰及活动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赋予民间信仰时代发展的新元素。经过整治、规范后的浙江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反映出各民间信仰之间相互承认、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交流的和谐氛围,也反映出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

  各地积极做好引导与提升的工作,深入挖掘与弘扬民间信仰的文化价值,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并结合各种民间民俗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民间信仰崇德、慈悲、宽容等道德教化作用,形成向上、向善的道德伦理力量,弘扬社会正气,融洽乡里关系,化解基层矛盾,重塑农村民间信仰的新形象。鼓励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回报社会;倡导民间信仰和谐共生理念,引导民间信仰成为建设美丽乡村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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