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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一季度已处理67人

 rjhm 2015-05-07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5日讯(记者杨郑宝)5月5日,自治区纪委发出通报,公布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具体通报如下:


  1、隆安县丁当镇丁当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覃贤,因违规大办婚庆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苍梧县交通局局长陈磊,因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子喻,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全州县粮食局副局长周兴权、纪检组长蒋荣杰、党组成员谢能文,因公车私用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据自治区纪委通报,一季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起、处理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


  通报称,今年全区查处问题总数、处理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降幅分别为25.76%、32.3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从查处问题类型上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国内旅游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分别为18起、15起、5起、5起。


  通报强调,“四风”问题的病原体并未销声匿迹,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变换形式的“四风”隐身衣问题层出不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继续把住一个个关键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抓常、抓长、抓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加大党内通报和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定期公布“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党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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