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家报道:【烟草消费税上调】财政部8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 另据中新社北京5月8日电 中国官方8日发布消息,决定自5月10日起上调卷烟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同时对每支烟加征0.005元人民币从量税。 中国官方上一次大幅上调烟草消费税率是在2009年。当时,官方除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5%的从价税以外,还提高了甲类和乙类卷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指出,尽管2009年的改革总体上提高了烟草的消费税税率水平,使卷烟零售价税率提高到43.4%,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低,表明烟草消费税税率仍有上升空间。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国家卫计委数据,中国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的“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普遍认为,通过增税提高烟草售价是最有效的控烟策略,在大幅减少吸烟人数的同时还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世界卫生组织此前曾主张烟草消费税至少要占零售价格的70%,并指出烟草零售价每上涨10%,高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就减少4%,中低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就减少8%,吸烟率也会明显下降。 财税 [2015] 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5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