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财务在审核发票时,对采购业务要求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这个问题大家首先要了解中国的税制,因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第一来源,也就是常说的税务局收钱(税),财政局花钱,税局收的税款要划入中央和地方金库,这些金库分别属于中央财政(财政部)和地方财政(财政停、局)掌管。 税收是通过税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企业都要按照游戏规则来计算如何缴税,这就形成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博弈,作为企业来说,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税金,规避税务稽查风险,那么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作为入账的发票必须合法、规范,不能逾越税法规定的最低红线,所以财务人员就成了这个底线的最后守护者和把关者,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满足这个最基本的红线。 目前涉及到公司利益的税收有: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堤围防护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增值税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目前增值税征税范围分三大部分: 1、 工业、商业企业的产品销售; 2、 工业性劳务(如电力等)、修理修配(如汽车维修、设备维修等) 3、 广东2012年11月开始实施的营改增(6行业+1交通运输),包括:交通运输(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暂不含铁路和快递);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一)、一般纳税人 (1)税率,即基本税率17%,优惠税率13% (2)标准:按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营改增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2)工商企业、工业性劳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7% (3)13%优惠税率适用于以下行业: 第一,粮食、食用植物油。其中粮食包括各种原粮以及经过加工的面粉、大米、玉米等成品粮。粮食复制品比照粮食征税。这里所说粮食复制品是指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生食品,如切面、馄钝皮、饺子皮、米粉等,但不包括挂面和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副食品、粮食复制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上述原则确定; 第二,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第三,图书、报纸、杂志; 第四,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 第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税率 第一、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 第二、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 第三、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1)税率:3% (2)标准: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内;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内; ◆营改增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内。 (三)公司业务涉及的的增值税发票问题 (1)不锈钢采购、设备采购业务,目前全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2)五金材料、设备备件、办公家具采购,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也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也有普通发票(普通发票要完全禁止); (3)劳动保护用品及办公用品的采购,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也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也有普通发票(普通发票要完全禁止); (4)产品运输,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也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也有普通发票(普通发票要完全禁止); (三)公司业务涉及的的增值税发票对成本的影响 1、94年增值税改革是与WTO接轨,实行的是价外税,即: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 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率(17%)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率(17%) =不含税金额×(1+17%) =不含税金额×1.17 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1.17 2、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的结构关系 因为: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 假设不含税金额是100元,那么: 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率(17%)=100×17%=17,把数据代入 117 = 100 + 17 两边同时除以含税金额117 含税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税额/含税金额 1 = 85.47% + 14.53%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含税价打85折就是不含税价 而会计核算在计算营业收入时,是以不含税金额计算的,计算增值税税负也是按不含税收入计算,也就是打85折的收入。 3、应交增值税的计算 公司销售业务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也是17%,也是按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 按照这个格式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个税额是销售业务发生的,所以叫:销项税额; 采购业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进货产生的,所以叫:进项税额; 那么“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都是价外税,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就出现三种情况: (1)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差额=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应交增值税税金,也就是应该交给国税局的增值税 (2)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差额=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应交增值税税金=0,也就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差额=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是个负数,也就是进项税额大,这个差额可以在下个月继续抵扣,也就是会计术语:上月留抵金额 4、 增值税的策划 (1) 以1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为计算依据,在税率17%、11%、6%、3%的情况下,分别计算出税额和含税金额,如下表: 项目 不含税金额 税率 含税金额 含税金额 开出发票 一般纳税人 营业收入 1,000,000 17% 销项税额 170,000 1,170,000 结构 85.47% 14.53% 100.00% 采购发票 一般纳税人 材料成本 1,000,000 17% 进项税额 170,000 1,170,000 结构 85.47% 14.53% 100.00% 一般纳税人 运费成本 1,000,000 11% 进项税额 110,000 1,110,000 结构 90.09% 9.91% 100.00% 一般纳税人 自来水成本 1,000,000 6% 进项税额 60,000 1,060,000 结构 94.34% 5.66% 100.00% 小规模纳税人 材料成本 1,000,000 3% 进项税额 30,000 1,030,000 结构 97.09% 2.91% 100.00% (2)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别开出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法规定税率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税率17%的一般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普通发票税率也是17%;税率3%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出的普通发票税率3%,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也是3%; (3) 在不含税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税率越高,不含税金额占含税金额的比例越低,成本越低,如税率17%的,不含税金额占含税金额的比例85.47%;税率越低,不含税金额占含税金额的比例越低,成本越高。税率3%的,不含税金额占含税金额的比例97.09%; (4)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进项税额越大,应交增值税越小;进项税额越小,应交增值税越大。所以企业为了降低税负,为了少缴税,那就必须增加进项税额,哪“进项税额”从哪里来,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越高,进项税额越大,税率越低,进项税额越小。所以企业在采购业务中只有取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才最高,才能使“进项税额”最大化。 5、结论 (1)公司任何采购业务中只有取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才最高,才能使“进项税额”最大化,才能使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 (2)不开票业务降低税点,也未必使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开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降点,相对降低资金支付金额,但一般只有6个点,一般纳税人是17个税点,已经少11个点抵扣,而是没有发票不能进入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务机关对没有发票的,视同利润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25%,是一项更大的损失。所以任何借口都不能作为不开票的依据,财务主管在审核发票时,一般绝对不能放过这个底线,这也是很多不懂中国税法采购业务人员对财务人员最为不理解的地方,认为在刁难他们,在故意和他们过不去,其实这是财务人员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3)公司开发供应商体系时,原则上不准小规模纳税人进入公司的分供方体系。对公司现有的供应商体系,财务将按照是否一般纳税人定期清理,不是一般纳税人的,原则上滞后付款或故意拖欠,直至这些供应商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公司采购合同,应由财务部门参与,在涉及到公司的税务事项利益时,作为对税收政策熟悉的专业财务人员最有发言权 二、 地方性附加税费 目前公司涉及到的地方性附加税费共三个税种: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堤围防护费,有的地方还加征残疾人基金等。属于地方税务局管辖。 (一) 计税的依据 1、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这三种税,是税上税,也叫副税,按照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这三种税作为计征基数。 2、 堤围防护费是按照企业营业收入作为计征基数。 (二) 税率及计算公式 1、 城市建设维护税7%,城建税=(应交营业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7% 2、 教育费附加3%,教育费附加=(应交营业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3% 3、 地方教育附加费2%,地方教育附加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2% 三项合计= 7%+ 3%+2%= 12% 4、 堤围防护费 佛山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 (1)农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社会服务等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发电企业按年电力总产值,供电企业按年售电收入总额;银行按当期利息收入,保险公司按当期保险费收入,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当期业务收入;分别计征1.2‰; (2)从事专业批发的商业企业,按营业(销售)额0.5‰计征; (3)外贸企业按营业(销售)额0.45‰计征; (4)不能按营业额计征的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按20元计征; (5)对农民耕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农田暂缓征收堤围防护费 我们公司缴纳的堤围费: (1) 生产企业利盛达、利凯达、机器人公司按营业(销售)额1.2‰计征; 应交堤围费=营业收入(不含税)×1.2‰ (2) 贸易企业利迅达、利华达按营业(销售)额0.5‰计征。 应交堤围费=营业收入(不含税)×0.5‰ 可以看出生产企业的堤围费征收率,高于贸易公司的征收率。 三、 企业所得税 也就叫利润税,就是说企业有利润,那就缴纳,没有就不缴纳,由当地国税局管辖。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度预缴,下年度5月30日前汇算清缴。可以委托第三方汇算清缴,也可以自己汇算清缴。 (一) 税率: 1、 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 2、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3、 小型微利企业为20%; 4、 非居民企业为20%; (二) 征收方式 对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方式,目前税务机关有两种方法:核定计征和查账计征。 1、核定计征 适用于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好管理,税务机关一般核定一个销售利润率,根据销售利润率和企业所得税率,按营业收入核定一个征收率。 销售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营业收入 征收率=销售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25% 应交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征收率 目前税务机关对销售利润率的设定有两个档次:7%和10% 7%的征收率=销售利润率×25%=7%×25%=1.75%,应交所得税=营业收入×1.75% 10%的征收率=销售利润率×25%=7%×25%=2.5%,应交所得税=营业收入×2.5% 2、查账计征 凡是大中型和一般纳税人企业,都采用查账计征,一般情况下按照企业账面利润来计征企业所得税。有的费用需要调整,如业务招待费按支出金额的60%计算,另外40%视同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如果亏损,下年度计算所得税时,先用利润弥补上年亏损,弥补期最长5年,弥补亏损后有利润的,计算缴纳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税务机关对我们的所得税计征办法:查账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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