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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上交所发布组合策略保证金交易方案或七月上线

 superman11 2015-05-10


 

 

近日微博上流传着这一张截图。

 


根据截图,组合策略保证金交易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并已下发,待技术系统开发和业务准备,预计七月初上线。

 

不过到目前为止,方案的具体规则还不得而知。以下征求意见稿转载自公众号:期权世界

 

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保证金结算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


组合策略保证金是指通过构建组合达到保证金冲销或减免的目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持仓,通过期权经营机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交易系统申请构建组合策略或解除组合策略。中国结算根据日终投资者组合策略持仓计收维持保证金。


中国结算与交易所通过公告向市场公布可进行组合构建或取消的组合清单,如有变更或新增策略也会向市场公告。


二、日常交易结算


每个交易日日终, 中国结算根据交易所提供的当日交易明细、组合策略持仓数据,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交易结算。


(一)进行日常交易的清算交收中国结算 T 日日终按当日交易明细对参与人进行权利金、费用和

合约持仓变更的清算。


中国结算首先释放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内未平仓合约的维持保证金(包括组合保证金) ,再根据清算结果完成股票期权交易的资金交收,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参与人的衍生品保证金账户资金余额,相应增加或减少合约账户的合约持仓。


(二)检查组合策略是否符合条件,形成组合持仓对每一条组合策略持仓数据,中国结算检查其是否符合对应的组合策略构成条件。对通过检查的组合策略持仓数据,中国结算相应增加该合约账户该种组合策略持仓;对未通过检查的组合策略持仓数据,中国结算不予以处理。检查完成后,中国结算形成每个合约账户每种组合策略的持仓(其中转备兑开仓策略不记为组合策略持仓) ,并在日终数据中通知交易所和结算参与人。


(三)对转备兑组合策略进行处理对通过检查的转备兑组合策略,中国结算相应减少对应合约账户对应认购期权普通卖出开仓持仓数量,相应增加对应合约账户对应认购期权备兑开仓持仓数量。


(四)对除组合持仓外的双向头寸进行对冲


对同一合约账户同一合约的持仓, 中国结算在剔除其组合持仓数据(不包括普通转备兑)后,对权利仓和义务仓自动进行对冲(取净头寸,优先对冲非备兑义务仓)。组合策略持仓有可能导致投资者日终产生双向持仓。 完成对冲后,中国结算形成每个合约账户的当日最终合约持仓。


假设合约 C1、C2 为认购期权,P1、P2 为认沽期权,且 C1行权价<C2 行权价,P1 行权价=C1 行权价<P2 行权价,投资者 A-E 分别进行如下交易和组合申报(此前均无合约持仓),在组合策略保证金方案实施之前和实施之后,日终各投资者的合约持仓如下表所示。



(五)维持保证金收取和备兑证券锁定


中国结算首先按照标准计算组合策略的单位保证金, 根据当日的组合策略持仓数据计算组合策略所需收取的保证金;再根据单个合约的单位保证金和当日合约持仓信息计算除组合外的单个合约持仓所需收取的保证金;最后汇总形成中国结算对结算参与人收取的自营/客户维持保证金。

对认购期权备兑开仓,中国结算按目前业务规则锁定相应数量的备兑证券。


三、自动解除


对于垂直价差组合策略, 为防范合约到期日组合中单个合约被指派我公司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在合约到期日的前两个交易日日终, 中国结算将对垂直价差组合进行自动解除,再进行所有持仓的对冲操作,并根据对冲后的持仓情况根据维持保证金收取标准收取维持保证金。


对于跨式和宽跨式空头组合策略, 中国结算在合约到期日对组合策略自动解除, 再进行所有持仓的对冲操作、保证金收取和行权指派。


如因除权除息进行合约调整,组合策略中的合约同样同步调整。


当月到期合约在自动解除日以后不能再申报组合策略, 如自动解除日合约停牌,组合仍自动解除。


为防范投资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未对组合申请解除、到期时保证金缴纳要求突然增加可能带来的风险,期权经营机构至少在自动解除日前 2-3 天检查投资者保证金账户,要求投资者及时追加保证金。


四、强行平仓


在组合策略的情况下,因投资者通过权利仓的价值充抵义务仓应缴纳保证金,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我公司需对组合策略平仓和权

利仓进行平仓。具体强行平仓业务做法如下:


对结算参与人保证金不足, 我公司先按照现有强行平仓规则选择非组合义务仓头寸强平;如结算参与人保证金仍不足, 再选择组合头寸中占用保证金较多的组合进行强平。若不同组合占用保证金相同,如占用保证金数额相同的,对各组合策略成分合约的义务仓按照上一交易日日终市场总持仓量由大到小顺序,选取待平仓的组合策略,再根据合约账户中该组合持有数量由大到小顺序确定平仓账户;如结算参与人衍生品账户内资金仍不足, 我公司再对结算参与人的权利仓进行强行平仓: 首先优先选取上一交易日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待平仓合约,再根据合约账户中该合约持有数量由大到小顺序确定待平仓合约账户。


五、行权结算


所有组合策略均会在最后交易日前两个交易日或最后交易日解除, 中国结算按照目前规则对解除组合后的合约进行行权指派和交收,行权结算不涉及业务调整。


六、合约标的停牌处理若 E-2 日(E 日为到期日)标的全天停牌或盘中停牌至收盘, E-2日日终我公司仍对垂直价差组合策略按照自动解除的情形进行业务处理。E-1 日和 E 日当月合约不能进行垂直价差组合策略的构建。若E-1 日和 E 日发生顺延到期日的情况,则根据新的到期日进行相关处理 (即在新的 E-2 日日终自动解除垂直价差组合策略,新的 E-1 日和E 日当月合约不能进行垂直价差组合策略的构建,新的 E-1 日之前当月合约仍可以构建垂直价差组合策略) 。


若 E-2 日发生顺延到期日的情形,当日日终我公司仍对垂直价差组合策略按照自动解除的情形进行业务处理,次日再根据新的到期日进行相关处理。


若 E 日标的全天停牌或盘中停牌至收盘,E 日日终我公司仍对跨式和宽跨式组合策略按照自动解除的情形处理。


若 E 日发生顺延到期日的情形,当日日终我公司仍对跨式和宽跨式组合策略按照自动解除的情形处理,次日再根据新的到期日进行相关处理。


七、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标准


每个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根据一定的标准计算组合策略所需收取的保证金。 每种组合策略的保证金计算公式和保证金减免数额如下:


(一)垂直价差组合策略


1、认购牛市价差策略(CNSJC)


组合策略构成:一个较低行权价的认购期权权利方头寸,一个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行权价较高的认购期权义务方头寸。


保证金收取:无。


保证金减免:行权价较高的认购期权保证金。


2、认沽熊市价差策略(PXSJC)


组合策略构成:一个较高行权价的认沽期权权利方头寸,一个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行权价较低的认沽期权义务方头寸。


保证金收取:无。


保证金减免:行权价较低的认购期权保证金。


3、认沽牛市价差策略(PNSJC)


组合策略构成:一个较低行权价的认沽期权权利方头寸,一个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行权价较高的认沽期权义务方头寸。


保证金收取:行权价之差×合约单位。


保证金减免:行权价较高的认沽期权保证金-行权价之差×合约单位。


4、认购熊市价差策略(CXSJC)


组合策略构成:一个较高行权价的认购期权权利方头寸,一个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行权价较低的认购期权义务方头寸。


保证金收取:行权价之差×合约单位。


保证金减免:行权价较低的认购期权保证金-行权价之差×合约单位。


(二)跨式(宽跨式)空头组合策略


1、跨式空头策略(KS)


组合策略构成:一个认购期权义务方头寸,一个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相同行权价格的认沽期权义务方头寸。


保证金收取: max(认购期权保证金,认沽期权保证金)+保证金较低方的期权结算价×合约单位。


保证金减免:保证金较低方的价差部分。


2、宽跨式空头策略(KKS)


组合策略构成:一个较高行权价格的认购期权义务方头寸,一个相同标的、相同到期日、较低行权价格的认沽期权义务方头寸。


保证金收取: max(认购期权保证金,认沽期权保证金)+保证金较低方的期权结算价×合约单位。


保证金减免:保证金较低方的价差部分。


(三)认购期权普通卖出开仓转备兑开仓(ZBD)


组合策略构成:认购期权卖出开仓,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转备兑开仓策略不记为组合策略持仓。


保证金收取:无(百分之百证券担保) 。


保证金减免:认购期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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