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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子部藝術類-秘殿珠林》清-張照

 南靖草堂 2015-05-11

子部 藝術類 書畫之屬

秘殿珠林 二十四卷

張照

 

提要

《秘殿珠林》二十四卷。乾隆九年奉敕撰。凡內府所藏書畫關於釋典、道家者,並別為編錄,匯為此書。首載三朝宸翰,皇上御筆。次為歷代名人書畫,而附以印本、繡錦、刻絲之屬。次為臣工書畫。次為石刻木刻經典、語錄、科儀及供奉經像。其次序先釋後道,用阮孝緒《七錄》例。(案:《七錄》今不傳,其分類總目載道宣《廣宏明集》中。)其記載先書後畫,先冊、次卷、次軸,用賞鑒家著錄之通例。而於絹本、紙本、金書、墨書、水墨畫、著色畫一一分別。以及標題款識,印記題跋,高廣尺寸,亦一一詳列,較之《鐵網珊瑚》之類,體例更詳焉。考《宣和畫學》分六科,以佛道為第一科。(案:事見趙彥衛《云麓漫鈔》。)《宣和畫譜》分十類,以道釋為第一類。(案:《畫學》稱佛道,蓋唐以來相沿舊語,《畫譜》作於林靈素用事以後,方改僧為德士,故易其次為道釋。)鄧椿《畫繼》分八目,亦以仙佛鬼神為第一目。然均不別為一書。至書家著錄,則晉、唐人所書經典均雜列古法帖、真跡之內,無所區分。其以書畫涉二氏者別為一書,實是編創始。蓋記載日衍而日多,體例亦益分而益密。《七略》列《史記》於春秋家,列《離騷》於賦家。後《史記》別為正史,《離騷》別為楚詞。文章流別,以漸而增。初附見而後特書,往往如此。故諸家所錄似諸史藝文志,以釋道為子部之一類。是編所錄則似釋家之列三藏,道家之紀七簽,於四部之外各自別行。古略今詳,義各有當。聖人製作,或創或因,無非隨事而協其宜爾。

四庫全書_子部_藝術類
秘殿珠林(景印本)
秘殿珠林 序 目錄
秘殿珠林 卷一
秘殿珠林 卷二
秘殿珠林 卷三
秘殿珠林 卷四
秘殿珠林 卷五
秘殿珠林 卷六
秘殿珠林 卷七
秘殿珠林 卷八
秘殿珠林 卷九
秘殿珠林 卷十
秘殿珠林 卷十一
秘殿珠林 卷十二
秘殿珠林 卷十三
秘殿珠林 卷十四
秘殿珠林 卷十五
秘殿珠林 卷十六
秘殿珠林 卷十七
秘殿珠林 卷十八
秘殿珠林 卷十九
秘殿珠林 卷二十
秘殿珠林 卷二十一
秘殿珠林 卷二十二
秘殿珠林 卷二十三
秘殿珠林 卷二十四
全書 6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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