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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权侵害认定和责任

 王森书馆 2015-05-12
百度新闻
网络域名权侵害认定与责任承担
网易军事2015年5月11日12:23
受邀嘉宾:
甘肃得舍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金省
主持 人:
本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
本期主题
在当今信息经济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通过域名访问企业主页已成为展示企业信息与进行电子商务的必要窗口,因此,域名理所当然地被称为“企业的网上商标”。网络域名的这一性质使其成为一种无形财富,具有巨大的商业和经济价值。网络域名搜索排名的先后对商家的商业活动具有重大意义,其这一特性决定了域名的权利必然会与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权利发生冲突,随着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愈演愈烈,域名纠纷成为焦点。搜索引擎服务商侵害网络域名权如何界定?我国网络域名权民法保护制度的弊端有哪些?本期“举案说法”栏目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典型案例
2014年10月,“共和网”持有人张某发现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搜索“共和网”时,打开的均为“共合网”网页,造成自己的网站搜索排名下降直至网页无法打开,且拥有“共合网”的浙江杭州共合网公司在自己的公司注册之后登记成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浙江杭州共合网公司注销网络实名,北京百度网讯 科技有限公司等搜索引擎服务商不得为其搜索提供技术支持。安徽高院二审认为,张某的域名权依法应受保护,但是造成网站点击量下降的因素很多,原告无法举证证明是人为干预的结果,所以浙江杭州共合网公司和百度公司均不构成侵权。
记者:
何谓网络域名及网络域名权?它有何特点?
王金省:
域名是指代表国际互联网数字地址的字母数字串,每一个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都有一个特定的数码。这就是数字地址,域名则是此类地址的便于记忆的替代品。和域名相关的权利为域名权。知识产权性质使域名成为一种无形财富,经常被抢注,使域名的权利与商标权等传统知识产权权利发生冲突,各种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民事纠纷频频发生,这类纠纷案件以其民事权益新、法律关系复杂、所涉及的争议专业性强等特点。
记者:
域名权纠纷的不断增多,凸显出我国在网络域名权民法保护制度上的滞后和不足。我国网络域名权民法保护制度的弊端有哪些?
王金省:
目前,我国网络域名纠纷主要是网络域名与商标争议及域名抢注行为。解决域名纠纷案件,首先要确定域名案件是何种性质。迄今为止,我国针对网络域名问题先后出台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但还没有形成解决域名纠纷的完整法律机制。完善我国域名法律保护体系,关键要有法可依。成熟并严密的保护网络域名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某个管理办法对域名的保护和域名纠纷解决是有限的,因此,要从实际出发,修改完善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借助法律手段,对域名权加以有效地保护。
记者:
网站搜索排名下降导致点击率降低是否构成侵权?
王金省:
尽管域名权依法应受保护,但网站搜索排名下降导致点击率降低是否构成侵权,要看导致排名下降的具体因素,如果排名下降并非人为干预的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则域名权利人与搜索引擎服务商均不够成侵权。上述典型案例厘清了搜索引擎服务商的责任边界,创新程度高,为市场主体的创新行为和竞争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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