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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类网站风险提示

  2015-05-14

很多外汇交易网站是在境外设立的,在国内并未取得工信部ICP/IP备案。此类网站不受中国法律监管,因此,在此类网站上进行的任何操作均不受国内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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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站为境外网站,不受中国法律监管和保护

很多外汇交易网站是在境外设立360安全浏览器的照妖镜360安全浏览器的照妖镜的,在国内并未取得工信部ICP/IP备案。此类网站不受中国法律监管,因此,在此类网站上进行的任何操作均不受国内法律保护。

用户在外汇投资类网站上进行交易时,请先查看网站的备案信息。您可以通过360安全浏览器的照妖镜功能对网站备案信息进行查看。

二、不具备外汇交易资质

在我国,经营外汇买卖交易需要获得特定的资质。首先,目前仅允许获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同意的境内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买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非法网络炒汇行为有关问题认定的批复》(汇综复[2008]56 号)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按金等外汇买卖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经营外汇按金交易。擅自从事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

其次,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外汇业务在中国的市场准入方面属于限制类,这意味着中国政府目前仍是限制境外机构和个人在中国开展涉及经营外汇的市场准入的。

此类网站均不具有符合中国法律地的外汇交易资质。在不具备合法外汇交易资质的企业或企业网站上进行的外汇交易活动均属非法经营,不受国内法律保护。相关交易存在巨大风险。

三、从事中国法律禁止的和限制的外汇交易行为

此类网站往往开展在中国被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和限制类的外汇做市商业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00号)规定,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13 2013年 4月 12 日修订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商指引》的规定,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必需是银行类金融机构。

如果您访问的网站上声称可以进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或具备外汇市场做市商资格,而该网站又非银行类网站,则该网站涉嫌经营非法业务,您在该网站上进行的外汇投资业务将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四、违规向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

中国银监会曾对于违规向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违规向境内自然人推介外汇交易业务境外汇交易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国内招揽客户的行为于2006 年 3月 13 日针对外国机构在境内推介汇交易业务发布公告。

根据该公告,外国机构通过开办研讨、培训等方式,向我境内自然人推介汇交易业务向我境内自然人推介汇交易业务并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内自然人提供外汇交易操作平台的活动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监管法规;通过互联网在外国机构的交易络平台上进行汇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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