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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导游的良心买单?

 航程的阳光 2015-05-15

导语:

“五一”小长假期间,网曝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再次将导游这一职业推向了风口浪尖。联想此前的诸多相关报道,人们不禁要问:导游骂人事件为何层出不穷?其背后有哪些深层原因?如何规范导游的服务?

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

5月1日,五一假期的第一天,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在云南旅游时因购物少被女导游大骂一通。

这段持续4分43秒的视频中,女导游全程不换气骂人,她使用的语言,将无数人“雷倒”:“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来云南你抱着什么心态,骗吃骗喝骗玩吗?你要为你的良知买单,没有良知会遭报应。就算买泡屎回去也划得着嘛。”“你们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费1000多元,还不如其他旅行大巴上的一个游客就消费一万多,有的一个人买镯子就花四五万。”

她甚至威胁:“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4000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

整个视频并未交代导游所属旅行社及出游时间等信息,仅提及下一站将到达云南西双版纳。导游在一顿怒火后说,到了下一站,游客需要为家人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直到买满指定的数额。

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说,初步核实,这个导游是昆明的导游,他们在游完大理、丽江后回到昆明进店购物,进完珠宝店后,出来再进黄龙玉店。按照行程,当晚的旅行终到站是西双版纳,其他信息还在调查核实中。

多年来,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在云南屡屡发生,有关方面屡禁不止。2013年的十一黄金周,网曝“云南香格里拉导游威胁‘把刀架在脖子上’强推自费项目”;2014年1月,新闻曾爆出云南一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

导游强迫购物成“惯例”?

5月3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布了处理决定,拟对导游人员陈某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对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该旅行社的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将该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至此,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告一段落,但该事件引发的涟漪效应仍在持续……

云南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让人想起2010年曾引起轰动的香港导游李巧珍的骂人视频。

当年,香港女导游李巧珍(阿珍)在旅游车上多番谩骂内陆旅客不购物的短片在内陆多个省市的电视台热播,震惊全国。片段中,导游以“没饭吃”、“没酒店住”等恐吓性话语要挟和辱骂不购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给你吃给你住,但是你们不付出,你这辈子不还,下辈子还是要还出来!”“我们下面手表店一个半小时,我不管你任何人,不要跟我说‘我没有需要’!那等一下吃饭的时候,你说‘我也没有需要去吃’!”

同年5月,一代乒乓球名将、前国家队选手陈佑铭,从湖南跟团首次赴港旅游。一名无牌女导游把他带到珠宝店购物期间,陈佑铭因拒绝购物而与导游争执。最后,他被导游出言指骂并被阻止离开店铺,陈佑铭气愤而心脏病发作,送院时不治身亡。

导游强迫购物,动辄污言秽语,类似事情时常见诸媒体,已非一时一地的个别现象。有专家认为,很多导游收入都靠带游客购物抽取,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薪酬结构不合理问题,类似冲突仍会发生。

游客成了砧板上的肉?

回顾云南导游陈某骂人事件,之所以引来火爆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她辱骂的离奇内容。明明是自己强迫游客消费,是自己“不道德”、“不要脸”、“没良心”,她却硬是倒打一耙,把这些污名统统加在游客们身上。近年来,此类“贼喊捉贼”式的谩骂,每每牵引公众的笑神经,又使人十分气愤。

《长沙晚报》撰文指出,仅因游客们购物时腰包捂得比较紧,昆明这名女导游竟然撕破老脸,在大巴车上当面辱骂游客,真可谓胆大包天。入旅游团竟如“入瓮”,有论者认为,这是旅游业恶性低价竞争乃至“零团费”的结果。可是,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旅游法》已明确规定禁止“零团费”现象,同时增加了明令禁止强迫购物、增设购物点等条文。换言之,旅游业低价竞争“墙内损失墙外补”的潜规则,早已被法律法规所禁止,你不按规则出牌,却仍把赚钱的希望寄托于潜规则,这岂不是撞到南墙也不回头地执拗违法?太不可思议了。

新浪专栏作家曹林撰文评论:导游如此嚣张,毫无顾忌,我不相信这是个别导游的行为,也不相信这是第一次以这种蛮横的态度对待游客,更不相信这仅仅是导游的问题,这是一个地方旅游生态恶化到一定程度才出现的恶劣现象。导游习惯了有恃无恐有人保护,才会霸道到几乎就是抢劫的地步,并且以肮脏的语言去侮辱游客。强盗般的导游背后,肯定有相关部门的纵容。以往肯定也有很多游客有过同样的遭遇,肯定也投诉过,但肯定也是遇到了这样的管理部门,不仅不把投诉当回事,还当强盗导游的保护伞,站在当地导游那一边粗暴地对待外地游客。而所以形成这样的保护伞,让游客求告无门,往往都因为他们有着某种利益链,互相之间有利益关系,把游客当成了砧板上的肉。

南海网认为,除了批评这位导游外,我们还需看到事件的深层次问题。当下作为导游,是旅游行业的主体,但从业性质却没有纳入正规的劳动体系。工资低,缺乏基本的保障,让许多人离开这个行业。旅游大巴侧翻、肢体矛盾冲突等频发,导游渐成高危职业,然而,相关保险制度却并没有跟上。当下旅游怪相很多,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有效规范。文章建议,能否从导游这个旅游行业的主体入手,完善工资等保障体系,让导游队伍素质提升起来,避免类似的冲突发生,游客舒心旅游,我国的旅游业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结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导游为从游客购物中提成,便对游客进行嘲讽侮辱,这种肮脏卑劣的言行,既违背了职业道德,也失去了做人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处。如果没有制约,人的贪欲便会无限膨胀。我并不认为所谓职业压力可以成为导游宣泄的理由,要知道,月薪一千的导游会骂人,月薪一万的导游也会骂人。关键,还在于划定职业制度的红线,让导游管好自己的嘴,赚来合规的钱,不敢砸自己的饭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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