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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能改齋漫錄》宋-吳曾

 南靖草堂 2015-05-16

子部 雜家類 雜考之屬

能改齋漫錄 十八卷

吳曾

 

提要

《能改齋漫錄》十八卷。宋吳曾撰。曾字虎臣,崇仁人。秦檜當國時,曾上所業得官。紹興癸酉,自敕局改右承奉郎,主奉常簿,為玉牒檢討官。遷工部郎中,出知嚴州,致仕卒。此書末有其子復跋,稱所記凡二千餘條,厘為十八卷。自元初以來,刊本久絕,此本乃明人從秘閣抄出,原闕首尾二卷。焦竑家傳寫之本,遂以第二卷、第十七卷各分為二,以足其數,實非完帙。又書中分事始、辨誤、事實、沿襲、地理、議論、記詩、謹正、記事、記文、方物、樂府、神仙鬼怪共十三類。而諸家傳本,或分卷各殊,或次序顛倒,或並為十五卷,或以第十一卷分作兩卷,而並第九捲入第八卷內,或無謹正一類、而併入記事類中,或多類對一門、詼諧戲謔一門。蓋輾轉繕錄,不免意為改竄,故參錯百出,莫知孰為原帙也。趙彥衛《云麓漫抄》又記秦檜卒後,曾不敢出其第十九卷。則當曰已無定本,無怪後來之紛紛矣。是書考證頗詳,而當時殊為眾論所不滿。劉昌詩《蘆浦筆記》常摘其舛誤十一條,又稱其比事門中(案:今本無比事之名。)多所漏略,舉史記八事以例其餘。趙彥衛《云麓漫抄》亦摘其中論佛法與天地並原一條,為所學之誣妄,並稱其詬訾前賢不少。如詩人得句偶有相犯,即以為蹈襲,及恃記博,妄有穿鑿。周煇《清波雜誌》則謂其記荊王元儼戲劇批判及宗室子好尚之僻諸事,有論其不應言者,旋被旨毀版。盛如梓《恕齋叢談》。又載當日有知麻城縣鄭顯文者,遣其子之翰赴禦史台論曾事涉訕謗,有旨曾、顯文各降兩官。臣僚繳奏乃黜顯文,送其子汀州編管。後京釒堂愛其書,始版行。與煇所記不同,未詳孰是。王士禎《池北偶談》以為曾書多不滿王安石,顯文殆又襲黨人故智,今觀其書,以荀彧為漢之忠臣,以馮道為大人,其是非甚為乖剌。又如孫仲鼇賀秦檜詩,曾惇上秦檜書事十絕句,皆臚載無遺,是其黨附權奸,昭然可見。並其書遭人攻擊,蓋由於此,士禎偶未詳考也。然曾記誦淵博,故援據極為賅洽,辨析亦多精核,當時雖惡其人,而諸家考證之文,則不能不徵引其說,幾與洪邁《容齋隨筆》相埒。置其人品而論其學問,棄其瑕類而取其英華,在南宋說部之中,要稱佳本,則亦未可竟廢矣。

四庫全書_子部_雜家類
能改齋漫錄(景印本)
能改齋漫錄 提要
能改齋漫錄 卷一
能改齋漫錄 卷二
能改齋漫錄 卷三
能改齋漫錄 卷四
能改齋漫錄 卷五
能改齋漫錄 卷六
能改齋漫錄 卷七
能改齋漫錄 卷八
能改齋漫錄 卷九
能改齋漫錄 卷十
能改齋漫錄 卷十一
能改齋漫錄 卷十二
能改齋漫錄 卷十三
能改齋漫錄 卷十四
能改齋漫錄 卷十五
能改齋漫錄 卷十六
能改齋漫錄 卷十七
能改齋漫錄 卷十八
全書 69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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