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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2015年一二期合刊蟋蟀 孔金全

 中外比上 2015-05-19
《山东教育》2015年一二期合刊
蟋蟀

 

 

夜里醒来,蟋蟀的叫声响成一片,我恍然自己身在田野了。过去我一直以为城市的灯红酒绿为蟋蟀树立了一道厚壁障,但侧耳倾听就会明白,如今的蟋蟀似乎也适应了城市化进程,已经早于人类登堂入室了。起码,我没有在它们弹奏的土琵琶中听到一点田野的乡愁。

《诗经》里说:“九月,蟋蟀入户。”在此之前,它则在草丛中尽情狂欢。那此起彼伏的歌唱没有闲时,假如它有一个主题,我猜测不是自由,就是爱情。它属于昆虫中的流浪汉,百事不侵,是个天生的达观派。但是人类却给它封了一个农事官的官职:促织,让它督促农妇们不要凑到一块就是叽叽喳喳地东家长本家短,而要早早地忙于机杼,为一家老小缝缝补补,因为再过一些时日,就要天寒地冻了。游手好闲的人则不会这样理解,《聊斋志异》中有《促织》一篇,我们看到的是有钱人的斗鸡走狗,一只小小的蟋蟀居然也会关系到一个人的兴衰荣辱,不免唏嘘感慨。

对于我们来说,蟋蟀就是蟋蟀。捕捉一只,修长奇伟,穿着一袭黑衣,眸光锃亮,飒然有将军之风姿。都说蟋蟀好斗,其实也不外秀一秀自己的肌肉,在异性面前博得青眼。假如是没有观众的对垒,它们往往突然之间就会兴味索然,各自以背影告别。倒是农村孩子常常捕捉了来,喂自家的母鸡,长辈的教导告诉他们,这样它们就会下又大又圆的蛋。蟋蟀善鸣,但不像蝈蝈关进了笼子,还会安之若素。它三缄其口,变成了一个哑巴。所以蟋蟀归于自然。我们提到它,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起来,阡陌纵横的田野,那是它的乐园,就像林之于鸟。

蟋蟀应该是喜欢热闹的,但它们的唇边没有沾过一滴酒,所以我们听到的不是没有节奏的喧嚣,而是有一根无形的指挥棒在,这里扬,那里抑,嘈嘈切切,错杂而有序,好像它们都循着一定的谱子在弹奏。这个谱子耳濡目染,代代相传,以致于成了整个种族的原始记忆,于是我们一不留神就把它错认为是故乡的那一只,甚至从卷边的黄卷中跳出来,没有了时空的距离。

多少人的童年是在蟋蟀的催眠曲中入睡的,多少怨妇是在蟋蟀的劝解中舒缓的。它是一页扁舟,渡人于此岸到彼岸。蟋蟀是季节的发言人,它在欢送酷暑,迎接金秋。母亲会在半夜醒来,只为掖一掖孩子踢开的被脚,父亲则会在露水未干的早晨上路。蟋蟀只唱给倾听的耳朵,你在倾听,则我在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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