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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论十干合而不合----《子平真诠透解》

 johnney908 2015-05-19

第5讲:论十干合而不合

----《子平真诠透解》

 

清沈孝瞻著  相山解读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十干化合的原理与化合后引起四吉神四凶神性情的变化,前面一章已经讲了。本章专门讲十干化合中“合而不合”的问题。就是八字中天干先出现了合化,但由于某种原因,最终造成两干没有合化成功,合不了。到底是何原因呢?

一、合而不合的原因

(一)中间有隔字克制主动追求者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就是能够相合的两个天干,被中间另一个字隔开,并且所隔之字能制约相合的一个字,则这两个天干不能作合,合而不合也。就如两个人,彼此关系很好,或者感情很深的恋人,但有人出来从中作梗,挑拨离间,或者凭势力制约一方,则两人就不敢合了,分道扬镳了。比如一个八字的天干组合是“甲庚己”,己土是甲的财星,是甲喜爱的情人,甲己本来要合,正谈的火热,但中间夹了一个庚字,把甲己分开了,而且,庚金克甲木,甲木就无法越过克己之庚去与己土相好了。所以甲木迫于庚金的势力,与己合而不敢合也。

合而不合,只是迫于中间之字的势力强大而不敢合,但从内心来讲,甲木始终是喜欢己土的。甲木虽然不敢合,但己土也是喜欢甲木的,中间之庚,虽然能克制甲木,但他无法克制己土。所以甲虽不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但己却可越我生之庚而合甲,最终庚还是阻挡不住甲己要死在一块的心。只是这种情况下,己来合甲,甲木小子仍然迫于庚金的势力而打退堂鼓,避而不谈罢了。合不起来。

相合之事,就如男女恋爱,到底是谁先主动的,是谁先追谁的,谁勾引谁的?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因为挡在中间那只天干只可制止住一方,而对另一方束手无策的。从“甲庚己”中,我以前认为相合之事是由阳干来发动的,是男子先主动的。但另一版的《子平真诠》中,还有这么一句话,以乙间之,则己岂能越克我之乙以合甲?“甲乙己”,甲己无法相合,是因为乙木克己土,己土打退堂鼓了,这次合又是阴干己土发动的。是女的先勾引男的。
   
其实,谁先主动追求谁,谁先勾引谁的问题,上一章中,沈氏已出了答案,“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官与食相合,是食神主动勾引官星的,而非官去合食,所以官食之间隔以印,克制了食神,就合不成了;印与财相合,是财星主动要勾引印星的,而非印对财有情,印见了财,避都来不及呢,所以要阻止财印相合,只须隔以比劫,克制了财星即可。一句话,吉神在发挥作用时,只顾事业,不顾感情,相合之事,都是被另一方勾引的。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与庚作合,而乙不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用劫合煞,用煞合劫,用印合伤,用伤合枭,一句话,对忌神诱以美色,但是在合忌神的时候,中间被某种力量挡住,那就合不成了。注意用劫合煞,用煞合劫,煞劫两者之合为同时为动,两厢情愿,情投意合。但总体情况下,相合之事,以阳干主动发合的占多数。

(二)相合两干隔位太远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隔位太远,指相合两干一个在年一个在时上,这种情况下因为相距太远,也合而不合。比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广州,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甲男己女虽然心心相印,感情很深,但由于分居两地,天隔一方,实际生活问题不能解决,最终只能遗憾地分手了。这种因“隔位太远”而导致的合而不合,与“隔于有所间”的合而不合,是有差别的。“隔位太远”,是合而不能合也,不现实也;但感情上,属于半合的性质,因感情的半合而致的福祸仍然有十分之二三的力量。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多,因为分居两地,不能做夫妻,但却是一生感情很好的朋友,甚至是蓝艳知己,在过去鸿雁传书,在现在电话不断,短信不断。“隔于有所间”是合而不敢合也,有情双方迫于现实的压力,只能拜拜,不能联系也。

二、合而无伤于合的原因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合而无伤于合”,就是两干化合了,不但没影响八字,反而因合使八字更加清纯了。比如“丙□、庚寅[辛卯]、甲□、辛未”这两个八字,甲生寅卯,寅为月劫,卯为阳刃,为月劫或阳刃用官,八字月时两透辛官,就有重官之病,合官取清方为贵,这时年干刚好透出丙火食神,合掉一个辛金,留下一个,官煞反而取清了。但沈氏是把两造合起来说的,实际上,甲生寅月时,月干是庚,而不是辛,月时透的是庚辛,官煞混杂,透丙合辛,是合官留煞;甲生卯月,阳刃格,年干是丙,才是两干透辛,合官留官,合一留清。所以沈氏“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这句是错的,甲逢寅禄,才是“庚辛并透”。不过,为解说合官留煞的理儿,并没有错。如果去掉八字中两个相合之字,而换上其他对命局无伤大雅之字,那么,就成了禄劫孤官,阳刃孤煞,官煞无辅之格,贵气骤然下降,可以说,这些八字,是因合而成格,因合而贵的,此时非但无伤于合者,反而因合而成格也。

“合而无伤于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两个天干相合后,并不影响两干原有的属性。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如果丁壬相合,就意味着两失其用,那么壬水就不需要根深了,壬水之根的深浅还意味着有力无力,壬水根深,就说明一方面合丁清官,另一方面仍然担当着官印相生的印星重任。官格的行运中,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可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煞被合住了,伤食为何还可行?还不是因为煞的存在,但煞已经被合住了耶,所以合了,并不意味着原有的属性就消失了。

三、合而不以合论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五阳逢财,五阴遇官”,是记住十干合化的诀窍。如甲丙戊庚壬五阳干,见己辛癸乙丁五财则合;反过来,己辛癸乙丁五阴干,见甲丙戊庚壬五官则合。所以,十干化合的实质,是男女之合,夫妻之合,天地之合。如果十干化合是发生于日干本身之合,不论日干为五阳干与财合,还是日干为五阴干与官合,都是日干主动之合,本身之合,天作地合。这种合,不叫合去,而是合来,合好,愈合愈好。

比如,乙用庚官,日元乙木,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主动去合,怎么是合去呢?如果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也,这种情况才叫合去也,日元乙木的官星,被月干乙木抢跑了。又如,女以官星为夫,丁日逢壬,这壬水就是丁火的丈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感情愈密;如果壬水在月上,而年干是丁火,日干之丁,反而不能合之,壬水被年干丁火先合了,就如自己的夫星,被姐妹们抢走了一样,这样的夫星,透出天干,何止如没透出一样,简直就是破格,还不如不透呢。

四、什么叫争合妒合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什么叫“争合妒合”呢?比如,两辛合一丙,两丁合一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嫁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不论争合,还是妒合,终归到底,还是有合意,只是用情不专罢了。如果两合一而中间有隔,就没有争合妒合的事了。比如高太尉命,庚午、乙酉、甲子、乙亥,甲生酉月,以官为用,但透庚为煞,叫藏官露煞,格局不清,两乙都有合庚之意,但两乙中间,有甲木日元相隔,年上庚金七煞就与月上乙木先合了,叫合煞留官,福份不减也,时上乙木再不争不妒了,只是起着帮助日元甲木的作用。

上一段,“庚乙乙时”、“壬丁丁时”,日干之官均被月干合走;但是,这里两辛合丙,两丁合壬,却又有争合妨合之说。而且,更奇怪的是高太尉之命,地支不论,“庚乙甲乙”,时上之乙可与月上之乙争合年庚,但是“庚乙乙时”日上之乙却不能与月上之乙争合庚,是何道理?只有一种解释,当八字出现其他天干与日干争合的时候,日干都争不过别人,因此,“年庚乙乙”,月上之庚能被时上之乙合走,而日上之乙不与是,很不可思议,但如果承认高太尉之命可以两乙合庚的话,就可以推出“年庚乙乙”时月乙庚相合,而非日月乙庚相合。

“化气有真有假。上两造为化气之真者,亦有化气有余,而日带根苗劫印者;有日主无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虽真,而闲神来伤化气者,皆为假化。”

十干相合,有的能化,有的不能化。能化的叫真化气;不能化的叫合而不化,叫假化气。如高太尉命: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年月乙庚相合,因为月令有酉官,就是真化气。但也有化气有余,日支有根,又有比劫相助,印星相生者;有日主无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虽真,而闲神来伤化气者,皆为假化。
       “书云,合官不贵。本是至论,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或以地支之合为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之类,皆作合论,谬甚矣。”

        命书云:“合官不贵”,至论也。只不过本身之合,地支之合,皆非合也。又,官被合了,八字不贵了,但依然还要批,不可能因为官被合了,破格了,就说这八字我批不了了。该如何批,该行何运?此乃一严肃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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