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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

 叁石310 2015-05-20

 

关于印发《2013年苏州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能力,促进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减少慢性病危害,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3年苏州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3年苏州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

2.2013年苏州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任务分配表

3. 2013年苏州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考核标准

 

                                 苏州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2日 

 

抄送:省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区疾控机构


附件1:

 

2013年苏州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

 

为推进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防治工作任务,根据苏州市慢性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和江苏省慢性病防治工作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13年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总体要求

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进一步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的规范管理率。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建设为抓手, 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创新性工作和试点项目的研究,不断探索适宜技术应用和长效管理模式,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和指标

1.充分利用媒体、支持性环境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导员的作用,借助苏州市慢性病大众知识标准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并完成戒烟竞赛活动任务。

2.在实现健康档案建档率6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与更新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达90%以上,更新率达50%以上。

3.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工作,筛查率分别达到户籍人口的2.5%;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国家相关专项工作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的管理工作,管理人数达到病人估算数的45%以上;试点开展危险因素、血脂管理工作,扩大开展职业人群高血压规范化管理、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工作。

4.做好死因网络直报工作,网络直报率达100%;做好肿瘤和常见慢性病(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的报病工作,医院报告率达95%;完成行为危险因素调查、血压血糖控制效果评估、双生子登记、1型糖尿病调查工作任务;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5.以县级市为单位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和以区为单位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市项目工作,总分达850分以上,其中常熟市、昆山市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级验收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完成示范镇街道2家、示范社区10家、示范单位10家、示范食堂10家和示范餐厅10家的县(区)级评估验收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效果评估调查工作。

6.结合实际,选择性地组织开展健康评估、能量平衡量化管理、肿瘤筛查等工作, 选择对当地期望寿命有较大影响的慢性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试点和研究工作。(1)中国慢性病前瞻性研究项目(吴中区);(2)伤害监测项目(张家港市、吴中区);(3)道路安全项目(苏州市区);(4)儿童与家庭健康队列研究项目(部分市、区);(5)国家慢性病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姑苏区和常熟市);(6)苏州市血清标本库建设(苏州市级);(7)慢性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各市、区)。

三、工作措施

1.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慢性病是影响我市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由于慢性病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和低知晓率的特点,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作为提高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的重要抓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项目管理为手段,制定保障政策,加强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严格目标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努力构建慢性病防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有效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

2.把握工作重点,推进示范建设。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慢性病防控工作重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加大力度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稳步提高全市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一是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努力提高目标人群核心知识知晓率。要进一步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提高健康档案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二是全力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已完成示范区创建的地区仍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巩固创建成果,探索适合于本地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和体系,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未启动的地区要对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和示范地级市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查找差距,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示范区、市创建。三是有序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调动街道、单位、食堂、餐饮行业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行为指导,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素养。

3.明确工作职责,提高防控效果。各地要根据《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充分发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其他相关机构在慢性病预防控制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内容,规范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紧密联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其他慢性病相关规范和指南,将慢性病防控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有效衔接预防、治疗、康复等各环节,提高慢性病预防控制效果。要重点落实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计划、督导和评估三个环节,建立完善定期督导工作机制,苏州市级和各市、区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工作,推进全市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4.加快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各地要实施慢性病防治人才培养计划,分级、分类培训专业人才,通过对各级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的慢性病预防控制资源和能力进行评估,确定能力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层级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防控慢性病的能力,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技术素质,整体提升慢性病防控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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