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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转)《子平真诠》读书心得8

 johnney908 2015-05-20

《子平真诠》读书心得8

作者:yxuefengx


定格以何者为先?!以官杀先?以透干先?还是其他??

 

真诠说“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意思很明确,就是定格局,以日干配月令地支即可。(当然不包括特殊格局与杂气月格)。但是不少人却认为用神的变化即指格局变化,这就解释,为什么会有以透干定格的法门出现了。那么事实上是怎样的呢?

 

要得到答案,我们先来看看真诠里的一段文字吧!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气,格成正官,而印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财,而又透甲,格成伤官,而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或透甲,又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这段文字收录在真诠论用神变化篇中,我们在读这段文字的时候,通常只去理解“用神的变化”,却很少去关注字里行间,对于定格法则的描述。现在我们就回头仔细看看这里举的几个例子,逐个的分析,想想真诠到底是如何定格的。

“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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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里月令是寅,透出丙为日主之官,若以官杀为先的论点,则当取正官格,且官格逢财而生,当是官星无伤论。但是,真诠却以“日干配月令地支”的法则,明确的将其定义为财格。而官格,却只是以兼格的形式存在。

 

“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气,格成正官,而印为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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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申月本气庚金不透,却透出戊壬,若以透干定格,则当以戊壬为格,即便是壬被戊伤,亦可以依财而定格。但是,实际上,真诠还是以“日干配月令地支”的简单方法,认定为正官格。而受伤之印,却也能成为兼格。至于透干且无伤之财,却避而不提。

 

“癸生寅月,透丙化财,而又透甲,格成伤官,而戊官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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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寅月所藏三透,若不透甲而透丙,则用神化伤为财,即便是见戊,亦作财旺生官论。譬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

而实际上,因为寅中本气甲木亦透出为用,因此,用神便不能变化,即便是透出财来,也不作财格论。至于有官先论官,则当以戊官定格,以见伤为病,以透财为化伤生官之相。官格亦可成,如何不论官格呢?退一步讲,不以官为先,以财为主,则入财格,先有伤生而后有官护,财亦能成,如何不以财定格?! 皆因月令以本气为主之故也。

 

“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或透甲,又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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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前造,地支火局,得木而生,旺而无疑,却不依之定格,只因月令本气透出。

若后造,地支火局,动而可用,却因天干制服,而不依之定格,化而不化,依然以印定格。

而若以官杀为先之论,则当入杀格,以刃当之,印化之,亦能成格,却弃之不入,可见月令主气之要紧。

 

“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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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财本气不透,透出壬戊,若以官杀为先,或以透干定格,则无论食神透杀,或者杀得

食制,皆可成格而定。但是书却亦以不透之财定格。

 

 

通过以上诸例,我们可以发现,真诠抛弃了官杀为先,透干定格等等一切法门,惟秉承“日干配月令地支而成格局”的思想立格。再综观书中实例,亦无一不合此法。我辈后学,岂可视之而不见乎?

 

那抛开透干为先的理论,为什么渊海,三命等古籍中,收录不少古歌诀,有几处提到,官杀为先呢?譬如:

1、《渊海子平—四言独步》中说:“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化杀为权,何愁损用。”

2、《渊海子平—五言独步》中说:“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只要去杀星,不怕提纲重。”

3、《渊海子平—玄机赋》中说“ 有官,莫寻格局”

4、《子平真诠—论外格用舍》中说“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为什么这些古歌诀却提出来不同的声音呢?!难道是真诠领会错了古人旨意,还是我们误会了歌诀的本意?!

 

在《子平真诠—论杂格》中说:

      “杂格者,月令无用,取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

       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无劳外格矣。

       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隐约可知,真诠也认同官杀即便不是月令用神也可以依之为用,即以官杀为先的取用方法,但是前提是月令无用,诸格无取。而且,也不是以官杀定格,只是以官杀为用。

譬如甲生寅月,为建禄,干不透戊丙,则为月令无用。此时,若有官杀透出,便可为用,配建禄而成格局。是为官杀为用。亦不入外格论。

若,月令无用而官杀不出,方以外格论,不以建禄成格。

 

在《子平真诠释—论外格用舍》中说:

“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

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月令中有用神,便以此用神配成格局,以定成败。月令无用神,则求诸财官杀,亦可依之为用,配建禄月劫阳刃诸格,而知成败。若财官杀俱无,方可另寻格局(这里的格局独指外格、杂格)。

 

若然如此,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去理解古歌诀中的意思呢?!

 

“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化杀为权,何愁损用。”

推祥诸格的时候,都需要首先考虑杀的问题。只要杀得到制化,就是化杀为权,即便是月令用神受到损伤,也可以成格。

“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弱,赖煞生印以帮身而制伤,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贵妃”譬如此造,月令用神为子,定格为伤官格。天干两透杀星,当以杀为先。年上之己,即化杀生身又兼制伤之物,是为相神。化杀为权之物,为印。损用之神,亦是印。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

此造为食神格,天干透出己土为杀,本已成格。但是年月两透印星,制伏食神,是为损用。化杀生身,是为化杀为权。亦合上诀之意。

 

那又该如何理解 “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只要去杀星,不怕提纲重。”呢?

格局是一定的,用神是变化的。用神配合得宜,格局方能成立。但是无论何种格局,若是天干有杀,当先得制化,其他月令之用,皆需要围绕制化来展开。杀星得到妥善的处置是第一要务,只要杀星得到合理的处置,即便是用神损伤,也不用在意,更不要在意“提纲有用提纲重”的说法了。

再结合书中的所有命例,只要是干头有杀的,不论是否杀格,都需要得到妥善的安置,只有处理好了杀,才能论成格。

 

结论:

1        定格,只以简单的日干配月令地支(本气)为定格法则。

2        格可以兼,却不能变

3        用神可以变化,但是无关格之变化与否

4        官杀为先,只在用神层面,不在格局层面。

5        有官莫寻格局,此格局特指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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